关于收集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和集中受理 信访举报的公告
关于收集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和集中受理 信访举报的公告
为发现和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向全社会征集全市范围内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问题线索,并集中受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对符合《酒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要求的相关情形,将按照《酒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予以奖励。
一、受理内容
(一)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问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生态敏感区各类毁林、毁草、毁湿等破坏生态行为。
(二)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各类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泥处理不规范等情况。
(三)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污染防治不到位以及“三烧”(烧荒、烧秸秆、烧垃圾)、“三尘”(道路扬尘、工地扬尘、厂区扬尘)等污染环境问题。
(四)有色金属冶炼、石化化工、焦化、医药制造、铅蓄电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行业企业遗留地块污染管控和治理修复不到位,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以及“散乱污”企业取缔不到位等问题。
(五)不规范堆放、随意倾倒和非法处置医疗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违规使用塑料薄膜、废弃农膜回收不到位等白色污染等问题。
(六)各类垃圾填埋场、尾矿库、矿石矿渣堆场等渗滤液收集处置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等问题。
(七)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改不到位、非法围河围湖等问题。
(八)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环保督察、“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区自查问题以及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等情况。
二、受理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7日
三、受理方式
(一)电话举报:“12369”环保举报热线;
(二)微信举报:“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
(三)来信来访举报:
1、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玉门新市区广场路4号,邮编735211,电话:****-*******;
2、玉门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玉门新市区广场路4号(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211办公室),邮编735211,电话:****-*******。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参与环境污染防治,踊跃举报相关问题线索,共同构建幸福美好家园。
玉门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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