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长兴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准,现就长兴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4]-01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预算:长兴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374.5万元/年(服务期:1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保洁服务及其他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畴内的工作和卫事(护)中心服务内容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经营范围内必须具备物业管理及保洁的资格,且同时具备有在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过的保洁管理经验;
3、要求提供从事过类似项目的保洁服务合同案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5月15日- 5月23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办公楼21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如需要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备U盘)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从事物业、保洁服务的资格】、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要求提供从事过类似项目的保洁服务合同案例(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具有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的2013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7)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7000元整(以现金、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供);
(8)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6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6月6日上午9:00时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业务咨询: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嘉
联系电话:****-******* 传 真:****-*******
十三、其他:
开户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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