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桥村芦荡河及支浜清淤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徐家桥村芦荡河及支浜清淤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家桥村芦荡河及支浜清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高塍镇徐家桥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高塍镇徐家桥村。
2.2项目概况:河道清淤
2.3合同估算价:7.06万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清淤工程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对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6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及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4.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4.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到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者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7月-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开标时,投标人须带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本票)。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现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须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2%,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4.4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高塍镇行政审批局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和资格审查须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对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4)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1年7月-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对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5)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及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1年7月-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9)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10)投标保证金。
注:(1)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2)除上述第(2)、(3)、(6)项可携带电子证书外(扫描二维码可查),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6. 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40%;农历2022年年底前付至合同总价的70%;农历2023年年底前按照审计价付清余款。
7.评标办法:平均价中标法,具体如下。
(1)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2)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5家小于10家,在开标竞价后去掉1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1个最高价竞标单位,而后进入下一步评标基准价计算;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等于10家小于15家,在开标竞价后去掉2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2个最高价竞标单位;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等于15家小于20家,在开标竞价后去掉3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3个最高价竞标单位;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等于20家,在开标竞价后去掉4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4个最高价竞标单位;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在小于等于5家,直接进入下一步评标基准价计算;若在去掉最低价或最高价竞标单位过程中,出现相同的最低价或最高价,则相同的最低价或最高价均去掉后计算评标基准价。
(3)以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偏离值相同时以评标价低的排序在前,评标价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报价)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开标、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点后2位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评标价;如发现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的,也视为细微偏差,评标价按投标报价书修正)。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统一保留小数点后2位。
(5)本工程决算不调整人工、材差。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8.发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高塍镇徐家桥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兴市高塍镇徐家桥村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日期: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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