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2-2023年度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及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2-2023年度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及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2-2023年度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及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950CV)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2-2023年度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及零星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TC21950CV),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2-2023年度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及零星工程施工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公告文本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8日08时30分00秒---2022年01月04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0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0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2-2023年度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及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21950CV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2-2023年度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及零星工程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2022年建设计划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2-2023年度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及零星工程施工。

2.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对中韩示范区区域内已建成交通设施进行日常维护,负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含公安)、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维修维护及交通设施、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警示标语等零星工程,作业任务量以招标人任务通知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对中韩示范区区域内已建成交通设施进行日常维护,负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含公安)、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维修维护及交通设施、交通安全宣讲、交通警示标语等零星工程,作业任务量以招标人任务通知单为准。

2.4 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6 计划投资:2000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鲜章),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11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经理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2)在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7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网站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网址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均可,以网站显示信息为准)

3.8 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1年11月底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12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上人员需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3.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自动放弃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相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2月28日8时30分至2022年1月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177*****355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月2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齐琦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韩姗姗、杨育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anshanshan@cntcitc.com.cn

监督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联系人:齐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韩姗姗、杨育

电话:****-********、811276

电子邮件:hanshanshan@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162*****055********
,长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工程 维修维护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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