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项目(快速新冠核酸检测仪、样本处理扩增一体化工作站)采购公告
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项目(快速新冠核酸检测仪、样本处理扩增一体化工作站)采购公告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编号:****-********6491。)
一、项目名称
核酸扩增检测分析仪(快速新冠核酸检测仪、样本处理扩增一体化工作站)
二、项目编号
2021-JH1902-W1167、2021-JH1902-W1168
三、项目概况
简要技术参数: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法或恒温扩增实时荧光法;用于对人鼻咽拭子、痰液样本中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进行定性检测;其它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数量:2台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交货期: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60天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列入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可以是本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和代理商间的有效代理证明,代理证明要明确授权代理的区域或医院名称,但授权代理的范围必须涵盖至少三个三级甲等医院(包括我院),代理证明有效期至少1年。不接受仅针对我院的独家授权。如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该制造商在本项目中的代理商的投标将无效。
(五)投标产品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接受受理通知书。
(六)供应商具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营业执照。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2月27日到2022年1月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发售地点:上海市
发售方式:汇款购买(标书费汇款需备注“****-********6491标书费”,个人汇款请注明汇款人户名,汇款底单及以下列明资料扫描件邮件发送至shengxm@shbid.com,如有问题可先电话咨询)
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行 号:********6005
联系人:盛晓敏、付凌霄
传真:***-********
电子邮箱:shengxm@shbid.com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意:请购标人及时将汇款凭证和开票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月17日北京时间13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北京时间13时30分
投标地点:上海市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或邮寄。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日期:2022年1月17日北京时间13时30分。
地点:上海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我院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 系 人:盛晓敏、孙瑞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shengxm@sh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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