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公安智慧交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龙游公安智慧交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龙游公安智慧交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龙游公安智慧交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龙游公安智慧交管中心窗帘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ZHLY*******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简要规格描述

1

龙游公安智慧交管中心

窗帘采购项目

1

17.5 万元

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方通知后45日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4.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被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1)信用信息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等渠道查询。

(2)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 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35*****989)。

3.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

业执照信息”查询打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的,将被拒绝。

4.售价:免费。

提示: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否则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依法申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予以认定。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开启时间和地址

1.时间:2021年12月31 日 9:30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拒收。

2.地址: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2.1谢绝中高风险地区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浙江省以外低风险地区投标单位来人,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2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投标企业只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参与现场投标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必须具有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并对健康码(绿码)真实性负责,因投标人员未能提供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体温不正常(发烧)等现象的,谢绝进入开标场所,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现场投标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进入门岗出示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如果行程码带“*”号,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签署承诺书。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110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139*****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环河步行街213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话:135*****989


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标签: 智慧交管 窗帘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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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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