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制剂招标公告

肠内营养制剂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第五医院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1-SH185E肠内营养制剂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72.247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4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微生态免疫营养剂,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肠内营养制剂采购,分为4个合同包进行采购。合同包一采购微生态免疫营养剂,数量1750克。其他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包02: 项目名称:蛋白组件营养配方和短肽全营养粉,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肠内营养制剂采购,分为4个合同包进行采购。合同包二采购蛋白组件营养配方,数量包括160000克(罐装)和90000克(盒装);短肽全营养粉,数量40000克;肿瘤患者全营养配方,数量48000克。其他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包03: 项目名称:麦芽糊精、肾病型全营养粉、膳食纤维和水溶性维生素,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肠内营养制剂采购,分为4个合同包进行采购。合同包三采购麦芽糊精,数量*******克;肾病型全营养粉,数量180000克;膳食纤维,数量22500克;水溶性维生素,数量10000克。其他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包04: 项目名称:匀浆膳和纤维型匀浆膳,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肠内营养制剂采购,分为4个合同包进行采购。合同包四采购匀浆膳,数量*******克;纤维型匀浆膳,*******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谈判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谈判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合同包1、2、3、4):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十、本项目4个合同包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包02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谈判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谈判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合同包1、2、3、4):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十、本项目4个合同包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包03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谈判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谈判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合同包1、2、3、4):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十、本项目4个合同包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包04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谈判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谈判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九、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合同包1、2、3、4):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十、本项目4个合同包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1-12-27 17:13:52】到【2021-12-30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2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3人民币100元;合同包04人民币100元;

获取方式:请登录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xmzfcg.com)进行实名报名,报名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供应商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报名,注册免费,且注册后可在线预览公E采平台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项目标书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12-31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递交,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会议室3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12-31 09:3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第五医院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民安路101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林萍、杜亚娟(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肠内营养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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