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遏制耕地撂荒,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形成了《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6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方式提交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电话:****-*******

电子邮箱:sqxnyncj@126.com

附件:《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石阡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生产的通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食生产 非粮化 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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