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畅行公司宜春分公司2022年度日常维护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江西畅行公司宜春分公司2022年度日常维护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为加强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行公司”)宜春分公司所辖服务区日常维护工程的管理水平和质量,规范日常维护工程施工队伍的选择程序,畅行公司宜春分公司拟对2022年度日常维护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本次采购项目由畅行公司批准建设,资金已100%落实。本项目业主为畅行公司,采购人为畅行公司宜春分公司。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有序推进畅行公司宜春分公司2022年度服务区各项日常维修工程顺利实施,同时也借此提升服务区整体形象及改善配套服务,依据现行的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将对宜春分公司12对服务区及分公司本部2022年度的日常维护工程进行询比采购。项目投资金额约180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畅行公司批复为准)。

2.2采购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经畅行公司批复的宜春分公司12对服务区和宜春分公司本部2022年度的日常维护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工程的铲除、施工和缺陷修复。

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合同段

所辖服务区

主要工程内容

1

YC-1

宜春、萍乡、新余、仙女湖、宜丰、上栗、上栗东、上高、上高东、上高西、万载、万载北

202年度的日常维护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设施及装修;2.建筑设备;3. 构筑物。围墙、水塔、水池、垃圾池等的局部破损维;4.局部绿化的补栽、补种;5.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维修与保养;6.标志标线的维修与更换;7.室外地面的局部维修;8.人行或车行连接通道的维护与保养;9.边坡、护坡、水沟、边沟、窨井等的局部修补与维护;10.路缘石、隔离栅、防护网等的维护与保养。

2.3 合同工期

本合同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合同工期约12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信誉要求,具体要求见附录1、2、3、4。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沪昆高速昌金段宜春服务区北区二楼综合部报名,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代理人持有,格式见附录5)、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以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一套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组织召开现场踏勘和响应预备会。

5.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05日14时30分,请供应商于2022年01月05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代理人持有)将响应文件面交采购人,递交地点为:沪昆高速昌金段宜春服务区北区二楼会议室。

5.3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包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必须面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网(http://www.jxgsgl.com/cxgs/Index.shtml)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地址:沪昆高速昌金段宜春服务区北区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37*****975

网址: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网(http://www.jxgsgl.com/cxgs/Index.shtml)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在此网站发布

江西畅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①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未存在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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