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梅溪镇梅溪中学安吉县梅溪镇梅溪中学宿舍用品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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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安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安吉县梅溪镇梅溪中学宿舍用品公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AGK********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

1
学生高低床
400
42.4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清单要求

2
值班室床铺
10
详见招标文件清单要求

3
八门橱柜
176
详见招标文件清单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具有家具制造生产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钢家具的生产)。如果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内容的合法授权委托书、造生产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合法产品;

4、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5、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4200元,投标保证金缴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68号)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2、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近三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4、家具制造生产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钢家具的生产),如果是代理商的,还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内容的合法授权委托书、造生产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保证金4200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帐户中汇出(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现金缴款(拒收现金)等形式)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之江支行 ;

银行帐号:****************122 ;

八、投标答疑时间:

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5月23日下午16: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传真号码****-*******,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0@qq.com">********0@qq.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10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九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6月10日9:30时;

2、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九楼)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一、采购信息公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ajztb.com)

十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经资料预审合格且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单位陈述原因并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将以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十三、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梅溪镇梅溪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0*****12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68号

联系人:邹小姐

联系电话:****-*******

传 真:****-*******

3、监督管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安吉县梅溪镇梅溪中学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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