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劳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2021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劳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拟对2021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劳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311.9万元 采购内容:对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对生态保护、科研监测、动物保育、宣传教育劳务服务实施购买社会服务。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保护区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一类公益事业单位,面积24.73万公顷,正式人员24人,主要保护以丹顶鹤为代表的珍禽鸟类和及其赖以生存湿地生态系统。 由于保护、监测面积较大,动物保育、宣传教育任务繁重,而保护区正式编制人员少,无法按要求完成上述任务。 1、湿地生态巡护服务 服务主要包括安排足额人员,在保护区工作人员带领下参与核心区、缓冲区卡口人员管理、珍禽保护、日常巡护、督促与配合县市区部门打击非法盗猎、查处未经许可的生态资源采捕行为,区域内野生动物救助工作等。 安排人员在保护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按巡护路线进行管理与巡护,核心区每天至少一次,缓冲区每两天至少一次;实验区每周至少一次;每次巡护活动结束后向保护区提交巡护记录。 2、科研监测服务 科研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安排足额的人员,在保护区科研人员带领下参与保护区科研活动,形成较为完善的监测体系,积极开展固定样点样线及巡护区域的鸟类资源监测、环境监测工作,配合科研院所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等。 安排人员按保护区要求开展鸟类监测巡护活动,核心区与中实验区每周至少一次;缓冲区每两周至少一次;实验区每月至少一次。每次监测活动结束后向保护区提交监测记录。 3、动物保育服务 安排足额人员配合保护区开展动物保育服务。包括丹顶鹤人工繁育、日常驯养、野生动物救助、动物疫情疫病防治等。重点围绕丹顶鹤驯养、繁育开展工作,同时兼顾其他珍禽的驯养;每月向保护区提交动物保护记录。 4、宣传教育服务 安排足额人员配合保护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包括科普讲解、科普教育、社区宣教、学校科普教育、湿地科普研学与志愿者活动等。每年面向社会公众,组织不少于10次的社区湿地宣传;结合世界候鸟日等纪念日与节假日,开展组织不少于的10场大型线下宣讲活动和1000人次以上的科普实践活动;做好科普主题馆、大型活动报告厅、徐秀娟精神展示馆、湿地研学教室等日常使用及维护。每次宣教活动结束后向保护区提交活动记录。 5、人员要求 需要安排熟悉盐城滩涂潮汐情况,能够长期在滩涂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每年不得少于60位。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服务的要求,需对保护区湿地生态巡护、科研监测、动物保育、宣传教育、进行劳务服务工作,提升保护区整体的管护能力、科研能、保育繁育能力、宣传教育能力。 经调研、目前市场上只有盐城市丹顶鹤沿海珍禽湿地保护中心同时具有管护巡护、科研巡护、科研监测、动物保育、宣传教育等相关专业的服务能力及技术,综上所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盐城市丹顶鹤沿海珍禽湿地保护中心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望鹤路8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经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经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1、盐城市丹顶鹤沿海珍禽湿地保护中心是具有国家重点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动物饲养生态资源监测、野生动物保护、从事科技培训等经营项目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符合项目资质要求。 2、该中心一直为保护区提供湿地生态巡护、科研监测、动物保育、宣传教育等服务,具备相关人员设备等专业技术力量,具有良好的业绩与服务能力。 3、该中心能保障项目实施的同一性、可比性、生态安全,提供的项服务具有唯一性。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源采购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本项目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盐城市丹顶鹤沿海珍禽湿地保护中心。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职务)
六、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公示期间无异议,财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审批。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望鹤路1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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