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南疆(哈得)项目试采井生产运行服务项目二次
2022年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南疆(哈得)项目试采井生产运行服务项目二次
2022年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南疆(哈得)项目试采井生产运行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1-XJK22-GC013-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南疆(哈得)项目试采井生产运行服务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南疆(哈得)项目试采生产运行服务包含试采单井运行工作、试采发供电工作
2.2服务内容:
2.2.1、试采单井运行工作内容
2.2.1.1投产准备工作:新井投产前,组织人员对试采工艺及设备(除电力及自动化设备)进行投产前的安全审查,按照操作规程,准确录取开井前的各项生产数据,掌握井场上所有设备工作原理,并能正确操作。编制新井、新装置投产方案,组织投产前安全检查,开展员工能力评估,合格后组织投产。
2.2.1.2确保单井安全生产,接到甲方改变生产指令后应立即执行,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及时上报。
2.2.1.3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定期巡检,取全取准资料。
2.2.1.4资料及报告:按照甲方要求按时负责填写生产运行、设备、经营、材料、输差、盘库等各类报表、台账、资料的编写、统计、整理、上报等工作,并及时录入系统,并做好系统信息维护。
2.2.1.5投标人在单井试采结束关井时,对分离器、管线进行扫线、压空,并保持生产生活设施完好无损,不得丢失。
2.2.2、试采发电、供电工作内容
2.2.2.1投标人负责无网电试采单井发电、供电工作,并确保24小时不间断供电。
2.2.2.2投标人自备发电机组(含油料)、柴油储罐及天然气分液包(燃气发电机组)。
2.2.2.3投标人自行组织人员、车辆、工具及配件等设施确保发电机组在规定时间内上井。
2.2.2.4投标人负责对新上发电机组进行安装、调试。
2.2.2.5投标人负责发电机组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维修、故障处理;
2.2.2.6投标人负责发电机组现场标准化建设。
2.3、跃满、跃满南、跃满西、果勒、鹿场等区块生产前线供发电工作。
服务地点:主要在塔里木油田哈得油气开发部跃满区块。
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价格(预算/最高限价):1200万元(不含税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在油气田行业从事试采单井运行工作和试采发电、供电工作相关或类似业绩至少3年,须提供有效合同及结算资料扫描件;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最终以评委查询为准。
3.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
3.6、标单位执行人员须具有中国石油认可的岗位执业资格许可证(采油工)、塔里木油田硫化氢防护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3.7、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3.8、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9、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需办理塔里木油田准入许可及相关资质要求。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1年 12月28日 10 时 00分至 2022 年01月02日10时00分00秒,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报名、通过个人网银交费、购买招标文件后下载招标文件。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
办理CA证书(U-key),操作方法参见交易平台说明及相关附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技术资料领取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技术资料\ 保密。如需保密,应签署保密协议。
4.3为优化标书费投标人领取取发票流程,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投标人现场领取发票往返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新疆分中心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打印。
要求:投标人确保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的邮箱及手机号码正确,发票开具后统一发送投标人邮箱及手机号码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 2022 年 01 月07日10 时 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 投标人无需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于规定时间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开标地点为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210室。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保证金交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7 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124.88.160.96: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
《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如有问题可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7*****167、138*****141或182*****419。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分公司
地 址: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准东采油厂
联 系 人:左建波
电 话:182*****305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司
地 址: 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大楼B座
联 系 人: 纪建强
电 话: ********218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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