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1.1期项目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长沙市]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1.1期项目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1.1期项目生活配套楼工程、多层厂房工程、研发大楼工程已由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备案编号;长金审【2020】129号 、长金审【2020】130号、长金审【2020】1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项目的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1.1期项目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金霞经开区沙坪组团白石路以南,木工路以西,青竹湖路以北,钟石路以东。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1.1期项目配电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开福区金霞经开区沙坪组团白石路以南,木工路以西,青竹湖路以北,钟石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190000平方米。申请高压新装,本次专变配电总容量为13900kVA。从220KV变电站取电。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以及本项目的用电报装、审批、调试、验收、送电等各环节的一切相关手续和费用及质保期内设备的备品备件、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要求的所有相关的设备(含备品备件)、主材的采购;
(2)中心配电间和分配电间所有设备即高、低压柜、变压器、直流屏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室外箱变安装及调试等;
(3)配电间内部母线槽、铜排、联接电缆的敷设安装等;
(4)箱变基础、配电间土建基础、电缆沟砌筑及基础槽钢制安、接地系统施工等;
(5)从中心配至各分配、箱变之间所有土建管网、桥架及内部高压联络电缆敷设等;
(6)包括用电报装、图纸审批、调试、装表计量、工程整体验收(按当地电力局要求)直至送电等各环节的相关手续以及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等所有配套服务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4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1852万元。(具体以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竣工后必须能满足本项目及长沙市电业主管部门正常供电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需完成电力局供电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电力部门审核等所有工作;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
整个项目的电力工程查勘、图纸设计、图纸审核过会、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检测、竣工验收、移交电力部门、工程维护保修等全部工作;含相关配电房土建、电气、设备等所有工程等。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2.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1 设计资质要求: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资格要求中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3.3.2资格要求中设计入围业绩具体要求:具有一个工程造价不少于920万元的非住宅类10KV配电工程设计业绩;
考核期限:1080 天(自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考核依据:设计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类似业绩的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投资规模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的顺序认定。若中标通知书、合同中如不能直接体现投资规模、工程类型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初步设计批复或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的业主证明]作为补充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1.2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2设计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至少配备设计负责人1人。
3.4.2.1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或其他省级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3.1、3.4.1条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1条的要求。
3.6根据 2020年2月24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拟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其他: /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程序: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即全部入围。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5月2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4.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 年6 月 1日(含)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fu.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消费电子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29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长沙市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3楼
联系人:钟女士
8.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开福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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