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厅设备招标公告
报告厅设备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M-2021-12-15493(JLDFHT2021-1204-CG14)
2、项目名称: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66.11272万元。
5、采购需求:设备采购包括灯光系统,音响系统,录播、直播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7、项目地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2)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具有2021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2021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
方式:登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联系方式:****-********(刘中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李伟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新
电 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采购人名称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66.11272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1-12-29 09:0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文件售价(元) | 3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2-01-10 14: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2-01-10 14:30 |
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李伟新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标签: 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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