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县第二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招标-招标/资审公告
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县第二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招标-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09:50信息来源:********1/********/c27bbac4-a686-451a-b421-5b3b78def4bd.html">原文链接地址
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县第二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赣县区招字【2021】第59-1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赣州顺浩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县第二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工程地址:本项目位于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县第二水厂;
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76.05万元,其中设备及安装工程与配套建筑工程费用为337.34万元,其它费用为38.71万元(含基本预备费3.72万元),本项目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含运输)及安装调试、配套建筑工程、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费、市政并网、试运行、结算、移交、保修、规费和税金(增值税)等政策文件规定及合同指明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供货期:共计110日历天。
8、招标范围:
项目计划在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县第二水厂内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约735.48kWp,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发电设备的采购、供货、深化设计、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人员培训等,以及本项目涉及的屋顶光伏设备基础、水池光伏支撑体系、车位光伏车棚、线缆采购及铺设(各设备间动力、控制、通讯线缆)、桥架、线管、支吊架、市政电网接入设计、数据采集及显示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委托代理人须由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6.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办理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7.外省来赣的设计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8. 根据赣市建字〔2019〕87号文件,未达到下列要求的将被拒绝:
(1)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未被江西省住建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出现被江西省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政府部门取消在当地的投标资格的处罚情况。
(4)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5)无对本工程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6)最近3年(指2018年10月3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下同)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我市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实施电子考勤,对考勤结果在赣州市城乡建设网信息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赣市建字﹝2019﹞101号)的精神,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项目需建立施工现场人员基本信息档案,且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必须纳入实名制管理,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向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递交赣州市劳务实名制管理子系统项目对接申请表,并通过自行采购或租赁等方式,建立企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完成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传输,该费用据实签证。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或者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中标资格,由此所造成的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9、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承诺书、承诺函。
(三)本项目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
(四)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在实际实施中可能会出现增减的情况,做为有经验的投标人,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此风险因素,所有缺项或漏报的内容已包含在报价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或视作投标优惠,中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工期及经济索赔;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确定的变更和要求,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必须保质保量的按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实施时增减的费用(仅限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调整装机容量),在结算时将据实进行增加或扣减。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要求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其他
1、本项目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投标人对在招标文件的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3、 我区正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治理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电话:****-*******,电子邮箱:********23@QQ.com。
4、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开标期间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赣州顺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云飞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江北大道20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升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景荣大厦3栋3楼
联系人:谢金慧 联系电话:152*****546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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