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处置食品实验室剧毒试剂信息公告(第四次)招标公告
汕头海关处置食品实验室剧毒试剂信息公告(第四次)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采购处置食品实验室剧毒试剂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8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采购处置食品实验室剧毒试剂项目
四、具体内容:汕头海关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保存一批购置时间达20年以上的非含汞剧毒试剂(见附件1)。由于检测技术更新升级,目前这些试剂已无使用价值。为消除隐患,现需聘请专业公司对实验室现存剧毒试剂进行处置。
五、预算金额:110000.00元。
六、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七、服务期限:90天。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危险剧毒品处置及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等经营范围。
(二)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输车辆信息、押运员和司机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准转包、分包。报名供应商在企业服务承诺中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运输车辆信息、押运员和司机的资格证书;
(七)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经评审小组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下资料的顺序装订,带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一)《报名函》(内容含报名项目的具体名称,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二)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输车辆信息、押运员和司机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有危险剧毒品处置及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等经营范围);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及经办人联系方式和邮箱;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八)企业服务承诺(内容含是否有过严重违章;中标后项目不转包分包、项目负责人不更换的承诺);
(九)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十、联系人:翁同志 ;联系电话:******** 。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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