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镇区域站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县乡、镇区域站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安阳县乡、镇区域站办公用品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2014)47号(总第114号)
二、招标标的:
标段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A | 大办公桌(班台) | 11台 |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办公桌 | 143张 | ||||
条形桌 | 235张 | ||||
二门书柜 | 11个 | ||||
五节档案柜 | 25个 | ||||
办公椅 | 607把 | ||||
沙发茶几 | 11套 | ||||
新品种展示柜 | 11个 | ||||
床 | 71张 | ||||
B | 壁挂式空调 | 15台 | |||
柜式空调 | 1台 | ||||
C | 台式电脑 | 11台 | |||
笔记本电脑 | 11台 | ||||
打印机 | 11台 |
三、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五、投标企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六、注意事项: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安阳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和企业授权委托书、授委托人身份证及查询申请;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
4、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23日上午9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A标段7000元、B标段800元、C标段2500元(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发票(查验)到交易中心换取收据),本单位不收现金。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退回。
收款单位: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安阳相州支行
十、联系人:赵文龙
联系电话:****-******* 0372-*******
十一、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二、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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