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新标准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和环境应急监测车自动监测设备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新标准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和环境应急监测车自动监测设备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局新标准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和环境应急监测车自动监测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新标准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和环境应急监测车自动监测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新标准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和环境应急监测车自动监测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电子)[2014]0061号
采购文件编号:乌政采[2014]公013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1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自动监测仪(SO2、NOX、CO、O3、PM10、PM2.5)及校准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O3标准校准仪、气体流量计)须提供设备制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6月4日08:30-10:00供应商携带上述资质证书原件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进行资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05月15日至2014年05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自动监测仪(SO2、NOX、CO、O3、PM10、PM2.5)及校准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O3标准校准仪、气体流量计),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交采购部留存。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6月04日 下午3:00
投标地点: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开标时间: 2014年06月04日 下午3:00
开标地点: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乌兰察布市政府西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

012000

联系人

周在峰 张辉强

联系电话

****-*******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账户名称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 户 行

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新区支行

账  号

****************78
2.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邮政编码

012000

联 系 人

王铎

联系电话

137*****108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05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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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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