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台州市天台县商务局
项目名称:天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6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66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国供销浙江天台绿色农产品物流园园区交通便利,己有多家物流公司入驻。选择此地作为天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有以下优势:
一、经营范围广、商户体量大。浙江天台绿色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已建成并投入运营8.64万平方米,自2018年11月开始试运营以来,商铺签约入驻率目前已达到90%以上,经营范围涵盖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冻品、干货、茶叶、粮油、副食品、调味品等,产业履盖率广。园内并配有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可为农产品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落成打下配套基础。
二、园区中已建设“天台大农场”城市展厅,厅内涵盖天台名优农产品。作为公共服务中心必建项目,选择该园区可减少重复建设和节约项目资金。
三、交通便利,场地开阔,仓储面积充足,建有专业的检验检测室。浙江天台绿色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交通便利,南邻62省道,西临104国道,建有大型车场,可同时容纳758辆机动车停放。
选址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天台大农场”相邻,门面开阔,前有大型广场可用于后期电子商务活动宣导及政策宣传。物流园内不仅有充足的仓储面积可提供电商存储货物,还可以为商户提供检测检疫服务。对于打造基于共同销售网络形成的产业集聚,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实现生产与销售的无缝对接。
据了解,前述中国供销浙江天台绿色农产品物流园产权属天台新农商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所有。故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台新农商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82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天台县商务局
联 系 人:裴时力
联系电话:158*****689
传真:
地 址: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18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天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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