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学校后勤管理处修建临时办公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师范学院学校后勤管理处修建临时办公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夏师范学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师范学院学校后勤管理处修建临时办公用房工程已由宁夏师范学院办公室以宁师院发【2014】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宁夏师范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师范学院院内
2.2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分为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学校修建轻钢结构简易房,临时用于后勤办公、水暖电值班、卫生所及库房等使用,占地面积约1332㎡,建筑面积约72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施工资质 。具有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5月15日至2014年05月2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 2:30 时至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区政府街西湖丽景苑A坐三单元501#)报名,工程报名人应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取费类别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进宁备案登记证、近三年工程建设业绩等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邮 编: 756000 邮 编: 756000
联系人: 吕 佾 联 系 人: 赵宏斌
电 话:138*****693 电 话: 15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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