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法院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敦煌市人民法院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敦煌市人民法院宣传品采购项目

邀请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拟对“敦煌市人民法院宣传品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确定邀请敦煌市金印商贸有限公司、周口扬帆商贸有限公司、周口远凝翔商贸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采购单位:敦煌市人民法院

  2. 项目编号:DHSRMFYYGCG〔2021〕7号

  3. 询价内容:

序号

名 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纸杯

50000

2

抽纸

10000

3

抽纸(200抽)

3000

4

无纺布手提袋

2000

5

毛巾

500

6

折叠袋

500

7

保温杯

300

8

双层玻璃杯

200

9

太阳伞

500

10

围裙

1000

11

口罩

2000

四、采购预算金额:¥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五、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 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对各投标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注: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在“信用甘肃”网站未查询到企业信息,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七、其他要求:

1.验收要求: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2.中标企业在接收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交胶装书式装订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贰份(不分正副本)。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所需留档资料由投标人自备。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其中工程造价文件可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商务标其余内容均应单面打印),封面加盖企业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自拟):

(1)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填报最终竞价报价);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

(7)报价文件(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8)服务质量承诺

(9)其他材料(如有必要,自行附页);

八、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8日16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12时30分

九、竞价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9日13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17时00分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人:敦煌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9*****300

敦煌市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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