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地面市政道路部分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地面市政道路部分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_*******.html#sdfootnote1sy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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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地面市政道路部分项目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21】13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标准、规模
2.1.1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2.1.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位于滨海大道,止于新海横路,道路路线长度11.656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1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排水、照明、电力管沟、绿化及交通导改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46771.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9046.67万元。
2.2本工程计划工程代建+监理管理服务期:自代建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共计1460日历天,其中项目前期(含施工准备期)约30日历天,施工工期约70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阶段7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由代建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包含环境保护监理、涉铁段施工监理,不包含中心试验室、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以及涉铁段的代建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实施施工图设计桩号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交通导改工程、绿化工程、路基工程(绿化带两侧)、给水灌溉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粤海大道段污水管道等,并负责组织做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
2.3.1 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
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期间内,除征地拆迁、整体工程接收管养以及属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审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其余建设管理工作均属于代建人承担本次工程代建管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调查取弃土场、石料、砂等重要原材料的位置及临时用电、用地等情况,并对本项目中各种材料质量进行把控;对工可、用地、用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的后续服务进行管理和评价(如需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监督、管理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工作;
(2)代建人代表项目招标人组建项目指挥部,并设置总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配合“三电”及地下管线(包括给排水等)迁改、办理质量监督与施工许可手续、项目移交、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协助招标人进行有关前期报批工作(如需要),在施工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及政府有关质量监督、检验等部门完成工程质量检查;
(4)按照招标人要求协助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施工招标、各类服务招标等招标工作,同时负责组织、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
(5)负责组织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的项目管养和缺陷修复工作,并在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工作;
(6)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体制改革和工程代建改革的整体思路,起草和编制代建、监理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并在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代建+监理工作规范及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7)在代建过程中,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3.2 工程施工监理
根据《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做好“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视为满足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铁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要求)。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_*******.html#sdfootnote3sym">3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_*******.html#sdfootnote4sym">4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代建管理专业工作的单位;联合体中承担代建管理专业工作的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市政项目(或公路项目)管理的建设管理单位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或市政行业(或公路行业)勘察设计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8日08:30:00至2022年1月4日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_*******.html#sdfootnote5sym">5,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zw.hainan.gov.c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网站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_*******.html#sdfootnote6sym">6,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_*******.html#sdfootnote7sym">7。
4.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1月8日8时3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18日8时30分********_*******.html#sdfootnote8sym">8,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详细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jt.hainan.gov.cn)、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http://jt.hainan.gov.cn/hnsjtgcjsj/)、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附件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7.2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款),递交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1号盛达商务广场13层 | 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86号绿地中央广场A座1506 |
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人: | 唐工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2021年12月28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视为满足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铁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要求)。 |
注: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外,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代建管理专业工作的单位;联合体中承担代建管理专业工作的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市政项目(或公路项目)管理的建设管理单位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或市政行业(或公路行业)勘察设计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1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最近三年度(2018年-2020年)年净利润均盈利。 |
注:①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财务要求规定年份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②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2项。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_*******.html#sdfootnote9sym">9
业绩 要 求 |
A类业绩:近10年来(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城市道路(包括改扩建、新建,同时业绩中应至少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工程代建、施工监理、EPC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BT(Build-Transfer)、BOT(Build-Own-Transfer)、PMC(ProjectManagement Contractor)、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B类业绩:近10年来(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承接过一级(或以上)公路(包括改扩建、新建,同时业绩中应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中两类或以上)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工程代建、施工监理、EPC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BT(Build-Transfer)、BOT(Build-Own-Transfer)、PMC(ProjectManagement Contractor)、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投标人需提供A类和B类两类业绩,数量合计不少于5个,且需提供的业绩至少包含A类和B类各1个。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合计具有A类和B类两类业绩不少于5个,且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的业绩至少包含A类和B类各1个。 |
注:①上述业绩接受联合体业绩,采用联合体企业业绩参加投标的,对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承担分工工作相对应,且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指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认定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代建管理专业工作的单位;联合体中承担代建管理专业工作的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市政项目(或公路项目)管理的建设管理单位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或市政行业(或公路行业)勘察设计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③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项。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_*******.html#sdfootnote10sym">10
信誉 要 求 |
2020年度海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代建企业信用评价不得为D级(尚无信用评价的企业不作上述要求)。 |
注: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信用等级的要求以联合体中企业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
②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4项。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总的人员和拟投入的代建项目负责人和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总的人员要求 | 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本条仅针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考核,不作为项目实际履约人员)。 | |||
拟投入的代建项目负责人和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代建项目负责人 | 1 | ①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相关从业经验。 ②A类业绩:完成过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指挥长、项目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 B类业绩:完成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指挥长、项目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 需完成A类或B类业绩,数量合计不少于2个。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①目前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在建(指该项目尚未交工验收)项目上担任代建项目负责人或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②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作为被更换人员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项目上办理过代建项目负责人或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 | |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①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相关从业经验。 ②A类业绩:完成过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指挥长、项目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 B类业绩:完成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指挥长、项目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 需完成A类或B类业绩,数量合计不少于2个。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①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或以上相关从业经验。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在本单位)。 ③完成过2个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城市道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
注:1.本表的职称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上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无专业,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上无法反应其专业,还应附毕业证书复印件;路桥、道桥、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交通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土建、隧道、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土木工程(路桥方向)、道路与铁道工程等相近专业均归为“路桥”专业,路桥、道桥、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交通工程、工程经济、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土建、隧道、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土木工程(路桥方向)、道路与铁道工程等相近专业均归为“路桥相关”专业。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还须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以及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所附材料满足上表中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总的人员要求即可。
3.拟委任的代建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人本单位交纳的近期3年(2018年12月至2021年11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近期3年(2018年12月至2021年11月)或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为其出具的在投标人本单位交纳的近期6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近期6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或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如拟投入的代建项目负责人或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已参与别的项目投标且中标(已发放中标通知书),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仍未完善变更手续的,视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岗项目。
5.投标人须就以下内容出具承诺函:1.目前没有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在建(指该项目尚未交工验收)项目上担任代建项目负责人或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2.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作为被更换人员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项目上办理过代建项目负责人或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3.如拟投入的代建项目负责人或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非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在建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拟投入的代建项目负责人或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没有在其他项目(非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在建项目)上任职,可仅就上述的第1、2点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表中的“从业经验”以投标人填入投标文件“拟投入到本项目人员资历表”中参加过的第一个工程项目的开始时间算起,但无需对此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7.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5项。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拟投入的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工程部负责人 | 1 | ①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相关从业经验。 ②A类业绩:具有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经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 B类业绩:具有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经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 需具有A类或B类业绩,数量合计不少于2个。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①目前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在建(指该项目尚未交工验收)项目上担任工程部负责人;②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作为被更换人员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项目上办理过工程部负责人变更手续。 |
注:1.本表的职称专业要求以职称资格证书上为准,若职称资格证书无专业,则以其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上无法反应其专业,还应附毕业证书复印件;路桥、道桥、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交通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土建、隧道、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土木工程(路桥方向)、道路与铁道工程等相近专业均归为“路桥”专业。
2.工程部负责人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人本单位交纳的近期3年(2018年12月至2021年11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近期3年(2018年12月至2021年11月)或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如拟投入的工程部负责人已参与别的项目投标且中标(已发放中标通知书),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仍未完善变更手续的,视为工程部负责人有在岗项目。
4.投标人须就以下内容出具承诺函:①目前没有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在建(指该项目尚未交工验收)项目上担任工程部负责人;②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作为被更换人员在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项目上办理过工程部负责人变更手续;③如拟投入的工程部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非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在建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拟投入的工程部负责人目前没有在其他项目(非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在建项目)上任职,可仅就上述的第①、②点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表中的“从业经验”以投标人填入投标文件“拟投入到本项目人员资历表”中参加过的第一个工程项目的开始时间算起,但无需对此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6.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5项。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_*******.html#sdfootnote11sym">1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信用等级的确定与履约信誉评分中所述的评分规则一致);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项目代建管理方案得分较高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第一个信封的技术文件部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制作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采用纸质保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纸质保函原件及隶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如有)。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不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持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总的人员、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代建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拟投入的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_*******.html#sdfootnote13sym">13。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项目代建管理方案:25分 项目代建管理机构人员:30分 其他因素: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25分 信用评价: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平均值与评标基准价均保留2位小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项目代建管理方案 | 25分 | 项目代建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 | 8分 | 能够结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体制改革总体思路,以及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代建改革总体思路,对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有自身的理解,同时结合“五化”管理(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工程管理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绿色建设理念以及项目标杆管理的要求,提出总体思路,方案应包含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方案,重点提出设计变更、隐蔽工程、计量和资金支付、劳务和专项分包、材料采购、机械租赁、农民工工资发放等重大风险环节防控的具体举措。项目代建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根据理解程度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8-7.2(不含)分、7.2-5.6(不含)分、5.6-4.8分,无此项不得分。 |
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4分 | 根据本项目代建特点进行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确定因素的措施和预案可行性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4-3.8(不含)分、3.8-3.6(不含)分、3.6-2.4分,无此项不得分。 | |||
组织协调方案和措施 | 3分 | 根据代建全过程中组织协调方案和措施可行性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3-2.6(不含)分、2.6-2.2(不含)分、2.2-1.8分,无此项不得分。 | |||
工期进度及节点目标 | 4分 | 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关键工期节点的安排及控制和保障工期目标实现的方案和措施可行性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4-3.8(不含)分、3.8-3.6(不含)分、3.6-2.4分,无此项不得分。 | |||
目标管理方案和措施 | 3分 | 根据项目质量、投资、变更设计工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规范、全面详细程度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3-2.6(不含)分、2.6-2.2(不含)分、2.2-1.8分,无此项不得分。 | |||
合同管理和后续服务 | 3分 | 项目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拟对本项目代建管理提供的优质服务措施和手段、交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决算管理方案和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的特殊管理措施和方案,根据其可行程度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3-2.6(不含)分、2.6-2.2(不含)分、2.2-1.8分,无此项不得分。 |
条款号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2) | 项目代建管理机构人员 | 30分 | 基本分 | 18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5、附录6最低要求得18分。 | |
人员业绩 | 12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 ①代建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完成过的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城市道路或一级(或以上)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指挥长、项目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加4分,本项最多加4分; ②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增加1个完成过的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城市道路或一级(或以上)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指挥长、项目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加4分,本项最多加4分。 ③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个完成过的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城市道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业绩的加4分,本项最多加4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正文第3.5.5项。 | ||||
2.2.4 (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F=10、E1=0.5、E2=0.3 | |||
2.2.4 (4) | 其他因素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 25分 | 基本分 | 15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
业绩 | 10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 ①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中的任意一方)每增加1个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城市道路(包括改扩建、新建,同时业绩中应至少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工程代建、施工监理、EPC总承包、BT、BOT、PMC、PPP)加5分,本项最多加5分。 ②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中的任意一方)每增加1个一级(或以上)公路(包括改扩建、新建,同时业绩中应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中两类或以上)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工程代建、施工监理、EPC总承包、BT、BOT、PMC、PPP)加5分,本项最多加5分。 注:上述业绩接受联合体业绩,采用联合体业绩参加投标的,对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承担分工工作相对应,且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指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项。 | ||||
信用评价 | 10分 | 基本分 | 5分 |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项的规定,得5分 | ||
信用等级分:5分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2020年度海南省代建单位信用评价AA级的得5分、A级的得4分、B级的得3分、C级的得0分(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代建单位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琼交规字【2020】491号)有关规定,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愿申请是否在本次招标中使用AA级(具体填报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如未递交本项目使用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关于使用海南省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承诺书”,AA级信用评价等级按A级认定)。 如投标人尚无2020年度海南省代建单位信用评价,则按以下方式认定: 1. 均按投标人初次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认定: ①有2020年度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设(代建)单位综合评价结果的,其信用评价结果按照如下原则认定:AA级企业按A级认定,A级企业按A级认定,B级企业按B级认定,C级企业按C级认定,D级企业按D级认定。 ②以上信用评价均没有的投标人,若无以下所列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认定。若有以下不良信用记录任意一项的,其信用评价均按C级认定: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信用等级的要求以联合体中企业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标委员会技术建议书评审结束后,在评标区开启技术文件正本,将随机编号的技术文件副本与正本一一对应。 |
********_*******.html#sdfootnote1anc">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_*******.html#sdfootnote2anc">2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_*******.html#sdfootnote3anc">3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_*******.html#sdfootnote4anc">4控股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_*******.html#sdfootnote5anc">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日。
********_*******.html#sdfootnote6anc">6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_*******.html#sdfootnote7anc">7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招标人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技术建议书需要的参考资料。
********_*******.html#sdfootnote8anc">8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_*******.html#sdfootnote9anc">9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_*******.html#sdfootnote10anc">10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_*******.html#sdfootnote11anc">11“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_*******.html#sdfootnote12anc">12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_*******.html#sdfootnote13anc">13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进行资格评审。
********_*******.html#sdfootnote14anc">14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_*******.html#sdfootnote15anc">15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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