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合物流中心主要子系统集成与实施及设备招标公告

新华联合物流中心主要子系统集成与实施及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委托,对新华联合物流中心主要子系统实施及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此项供应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人名称: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新华联合物流中心主要子系统集成与实施及设备采购项目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输送系统集成与实施项目 A包-输送线与螺旋升降机系统 一套
第二包:输送系统集成与实施项目 B包-高速分拣机系统 一套
第三包:新华联合图书分拣中心货架储存系统建设项目 一套(含阁楼式货架及重型货架)
第四包:新华联合图书分拣中心木质托盘采购项目 4.9万只
第五包:新华联合图书分拣中心物流箱采购项目 7.4万个
6、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综合评估法,不需要述标。总分100分。其中:
第一包:输送线与螺旋升降机系统、第二包:高速分拣机系统
技术水平评议(45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评议(35分)商务评议(10分)、售后服务(10分);
第三包:货架储存系统、第四包:木制托盘、第五包:物流箱
技术水平评议(30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评议(50分)商务评议(10分)、售后服务(10分);
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物流中心所需服务的供应商、独立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7.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4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7.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质量问题;
7.6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人。
8、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8.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2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年审合格](加盖公章);
8.3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8.4代理商、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8.5保密承诺书(投标人致招标人,承诺对本项目招标书及所附销售数据光盘保密,不扩散给第三方,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加盖公章)
9、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地点:
2014年 5 月 16日至2014年 5 月 22 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405室)
10、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4年 5 月 26日至2014年 5 月 30 日9:00-16:00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405室)
时间如变更另行通知。
11、招标文件费:
500.00元人民币/分包,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1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6 月 30 日上午 9:30
投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室
13、开标时间:2014年 6 月 30 日上午 9:30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14、项目联系人: 段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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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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