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柳州市第二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暨下半年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柳州市第二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暨下半年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柳建管字〔2021〕93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柳州市第二次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暨下半年
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及《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局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暨下半年诚信评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测机构开展检测业务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情况,以及检测机构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主要对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企业资质及人员履职情况、检测试验设施及环境达标情况、检测试验记录及报告控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一)抽查企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抽查企业对《关于加强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使用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和上传检测信息的通知》的执行情况;
(三)抽查企业对《关于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建市政地基基础工程静载试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执行情况;
(四)抽查企业对检测合同、方案备案登记的执行情况;
(五)抽查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及运转情况;
(六)抽查企业人员到位及履职情况;
(七)抽查企业检测试验设备及设施到位情况;
(八)抽查企业样品管理、原始记录及报告的质量,结合在建工程反查检测行为;
(九)抽查企业不合格报告台账;
(十)抽查企业是否有出具虚假报告行为。
(十一)抽查企业对检测样品二维码执行情况。
(十二)抽查企业总部对异地试验室的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检自查和组织专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检测机构立即自查自纠,对已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已完成的检测试验进行梳理,并将2021年度已出具的检测报告按检测项目形成列表(异地试验室的总公司在我市进行的检测亦应形成列表,并将报告、记录等存档一份在异地实验室备查),我局将对列表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核实,凡存在漏报瞒报的均视为造假行为。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5日,具体时间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要按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联系人:蒋俊辉,联系电话:177*****913。?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7日
?????????????????????????????(网络传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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