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G331)饶河至饶河农场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G331)饶河至饶河农场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丹阿公路饶河至饶河农场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G331)饶河至饶河农场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2014GZX059
1.招标条件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G331)饶河至饶河农场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4]1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交通运输部补贴、地方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丹阿公路饶河至饶河农场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国道丹阿公路饶河至饶河农场界段起于饶河县城区北出口(原省道饶河公路K2+640),与县城内城市道路顺接,止于饶河县与饶河农场分界处(原省道饶抚公路K30+628处),与国道丹阿公路饶河农场境内段顺接,全长27.978公里,完成为利用旧路改扩建。
2.2建设规模:道路27.978公里,大桥164.04米/1座,中桥112.28米/2座,小桥52.04米/2座,涵洞24道,平面交叉31处,汽车停靠站7处。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工程概算(元)
A1 K2+640-K30+628 27.978 路基、路面、桥梁、防护及安全设施等附属等工程施工。 ********
2.3计划工期: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10月15日。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防护及安全设施等附属等工程施工。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这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合格,竣工验收质量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业绩:
在近三年来完成至少3个类似项目的施工;累计完成里程为30km以上(含30km)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综合标段的工程施工,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综合评分90分以上)。
3.2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站,进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
(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进行现场核实并确认审批,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4.2 请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于2014 年5月 16 日至2014 年5 月 21 日每日9 时30分至11 时30分,12 时30 分至14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由企业法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查询网址)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进行现场核实和审批,审批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目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正在升级,如系统使用正常,请按照本公告执行。如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1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2时30分至14时30分,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由企业法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查询网址)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4年 5 月21日20时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下发,招标人在2014年5 月22日发布补遗书,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的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收到。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 5 日9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至 9 时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
5.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形式为: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6月3日15时前。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电汇或银行汇票)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阿公路饶河至饶河农场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耿晓杰
电 话: ****-*******

招标代理公司: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139*****903****-********-****
电子邮箱:hljzxzbzbb@163.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