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绥铁路工程第三批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牡绥铁路工程第三批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牡绥铁路工程一标项目经理部\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牡绥铁路工程二标项目经理部 一、 招标条件
依据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发改基础[2009]2174号)、《可研报告》(发改基础[2009]305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735号)和铁道部《关于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8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对以上项目工程施工用自购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感兴趣投标厂家积极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一标,起点自牡丹江站(含)DK351+525至穆棱站(含)DK440+916.432。工程主要包括牡丹江站枢纽、附属工程:通信线路240公里;信号连锁道岔181组;电力线路69.41公里;接触网69.41公里;牵引变电所2座等。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二标,起点自穆棱站(不含)DK440+916.432至终点绥芬河站(含)DK544+462,工程主要包括绥芬河站改造、及绥芬河站房改造;通信线路241公里;信号连锁道岔180组;电力线路69.41公里;接触网69.41公里;牵引变电所2座等。
2、招标内容:详见附表1《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1.2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1.3投标人应提供2011和2012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年度会计报表(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1.4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5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1.6不接受被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和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供应商。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6、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5月20日15:0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至****-*******。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时间:统一进行电子版发售;2014年5月16日至 2014年5月20日17:30分停止发售。
3、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将标书费汇入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牡绥铁路工程一标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建行牡丹江分行营业部,账号********151*****6974。售后不退。
五、答疑
投标人仔细阅读文件后,若还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档(扫描件及可编辑文档)发至dhjsgszb@163.com邮箱,于2014年5月21日17:00前发给招标人,过时将不受理。招标人于2014年5月22日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网上统一予以答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4年6月7日8:00至10:0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14年6月7日10:00。
4、开标地点: 中铁建电气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兴华北路57号) 综合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牡绥铁路工程一标项目经理部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牡绥铁路工程二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中铁建电气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高碑店市兴华北路57号)
联 系 人:张金枝 张维(牡绥)
联系电话: 150*****432 182*****100
电 话(传真):****-******* ****-*******
电子邮箱:dhjsg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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