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亮化提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亮化提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位于滁州市南谯区施集镇井楠中心村赵洼村民组,项目区共23幢单体多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238.72平方米。为完项目区照明功能,提升品牌宣传口碑,本项目须开展亮化提升采购工作。
1、投标人资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企业或广告公司;
2、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否则视为废标: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涉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正在被调查的企业。
3、项目采购规模:工程投资约86390.00元
4、采购工期:不高于25个日历天,中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工期每推迟一天,处以5000元/天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计算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5、质量:材料及安装质量均须达到国家产品安装 合 格 标准
6、项目内容范围:共计22处需要亮化提升的部位,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控制价。
7、主要包含以下采购内容:
(1)石材灯:韩春家门前及2#组团游泳池东北面、学凤家门前至木门段、上坡路尽头;
(2)地埋灯:景观塘木栈道;
(3)景观灯:上坡路右侧;
(4)软灯带:2#组团下坡道;
(5)室外轮廓灯:玉松家屋顶、东升家屋顶、玉海家屋顶、贡熙厅西面迎面、玉俊家二楼屋顶、韩春家二楼屋顶、学风家二楼屋顶、游泳池洗墙灯、读球家二楼、烘焙房洗墙灯、餐厅2楼、韩春家一层、学风家一层。
(6)铁艺亮化:游客中心上坡道石墙处;
(7)射灯:井楠茗宿牌匾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评标办法:中位值法;
10、招标保证金的金额: 0.2万元。
收款单位:滁州市井楠生态富民开发有限公司
税号:********MA2TMBJG9C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南谯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交纳完毕,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上述账户。
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齐全或提供履约保函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2月29日10时-2021年12月31日17时,
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响应投标回执。
如被招标人不及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
12、现场踏勘时间: 2021年12月29日10时-2021年12月31日17时,现场踏勘察安全由投标人自负。
踏勘联系人:孙超
踏勘联系电话:138*****034
13、本项目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6390.26元,投标人应在投标函报价中明确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至少为百分数后小数点保留二位,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中标价(合同价)的计算方法:以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量清单控制价为基数,按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中标单位投标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计算。
14、灯具采购推荐品牌:
地埋灯品牌:茂成、迈卡伦、佛山照明
轮廓灯品牌:光之城、大富豪、梦博
软灯带品牌:华龙之光、淘乐安居、佛山照明
15、结算款支付方式:
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到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结算并经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1年)满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以上均无息)。
16、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1)金额:中标价10%,约0.8万元,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提供履约保函,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履约保函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且须有保函编号、须加盖银行、保险公司公章而非业务专用章。
(3)缴纳时间: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或保函递交及合同签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产品到货并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17、投标文件组成资信文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②.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二);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商务文件
①.投标函(见附件三)
18、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接收;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六楼,
收件人:孙超
电话:138*****034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日上午9:00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可以自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递交,招标时以招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最终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2).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如收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情况下,只有两家时随即转为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时,应依法重新开标。
20、招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先开资信部分,资信合格后,再开商务部分。
2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单位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23、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月 1日上午9:00时
地点: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六楼
24、评标委员会:由业主组织3名以上工程、财务、办公室人员组成
附件:招标公告
附件: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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