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周转房及村级群众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二标段)
干部周转房及村级群众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二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伽师县住村干部周转房及村级群众服务中心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伽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援疆资金及县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伽师县住村干部周转房及村级群众服务中心工程
2.2 建设地址:伽师县三乡、七乡、八乡、九乡、十乡、西克尔镇
2.3 建设规模:新建156个村住村干部周转房,每个村7套,每套35平方米;新建156个服务中心,每个中心175平方米,其中服务中心150平方米,便民服务商店25平方米。
2.4投资金额:约9000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
2.6本工程招标施工共分8个标段
第一标段:伽师县三乡17个村
第二标段:伽师县三乡18个村
第三标段:伽师县七乡41个村
第四标段:伽师县八乡19个村
第五标段:伽师县八乡20个村
第六标段:伽师县九乡14个村
第七标段:伽师县九乡14个村
第八标段:伽师县十乡和西克尔镇13个村镇
监理共分为8个标段,每个施工标段各为一个监理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疆外企业还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监理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选派总监理师证。外地监理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6日至2014年5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请按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的通知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伽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查芃
电 话:138*****777
代理机构:新疆正元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团结路西域中央大厦2单元11楼
联 系 人: 李艳桃
伽师县招标办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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