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派出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招标公告

北区派出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招标公告

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

“北区派出所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启动时间:2014年5月17日 截止时间:2014年5月21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区派出所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广东路47号原张湾分局办公楼

(2)建设规模: /

(3)计划工期: 2014 年 7 月1 日开工,2014年 9 月 30 日竣工,总工期 9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北区派出所改造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招标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5 月 17 日至 2014 年 5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7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30日 15时00分,地点为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路31号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

邮 编: 442000 邮 编: 442000

联 系 人: 何光清 联 系 人: 于翔宇

电 话: 139*****391 电 话: 134*****545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xy@dfmbidding.com

网 址: 网 址: www.dfmbidding.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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