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村养猪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家村养猪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石市烟筒山镇田家村养猪场建设工程以由磐发改审批字【2013】1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磐石市烟筒山镇田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600㎡。招标范围:养猪场全部工程,建筑结构:砖瓦;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2.2工程地点:磐石市烟筒山镇田家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8月10日,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叁级工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格,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4:00时至 16:00 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施工企业入境备案证明、(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工程招投标窗口(振兴大街777号)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包括商务、技术电子光盘各一张)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6月5日9:00时分,地点为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振兴大街77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公开进行。
5.4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方式
招标 人:磐石市烟筒山镇田家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磐石市建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磐石市内 地 址:磐石经济开发区社会福利中心院内
邮编:132300 邮 编:132300
联系 人: 费忠学 联系 人:翟纪平
电话:138*****772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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