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线高温水网热源侧改造工程的现状换热首站的扩建及外部配套的管道支架改造等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招标公告

南线高温水网热源侧改造工程的现状换热首站的扩建及外部配套的管道支架改造等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招标公告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南线高温水网热源侧改造工程的现状换热首站的扩建及外部配套的管道支架改造等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南线高温水网热源侧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南线高温水网热源侧改造工程施工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TZ-SCZB*******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南线高温水网热源侧改造工程的现状换热首站的扩建及外部配套的管道支架改造等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具体包括并不限于:
拆除工程:现有换热首站部分外部架空管道支吊架的拆除,包括管道、支架及基础,换热首站内现有回水除污器及进出口管道拆除,冷凝水回水罐拆除与移位,换热首站外部分蒸汽及凝结水管道的拆除。
建筑工程:换热首站厂房扩建工程。扩建30×15米,共两层,总高度为16.9米,其中一层层高为6.5米。厂房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条形基础;换热首站厂房内、外新上设备基础,主要包括两台循环水泵及配套小汽轮机、两台换热器、两台除污器、两台凝结水泵、两台凝结水罐、一个分汽缸等;换热首站新建管道支架(总高度7米,宽度约3.3米,上部为H型钢结构,基础为混凝土)施工。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南线高温水网热源侧改造工程
2、工程总规模:见“招标内容”。
3、本期规模:见“招标内容”。
4、建设地址:山东省济宁滕州市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七、资质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注册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或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由低到高依次为: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一级、电力工程或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一级、特级),同时具有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所投的投标文件。
4、项目经理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其中:应具有不少于2个600万平米热网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和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有该项目经理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足以让招标人接受的其他真实证明资料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
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业绩要求:
过去【五】年内具有不少于3个600万平米及以上容量热网首站工程施工业绩,具有不少于3个建筑物拆除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有不少于2个投产的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交接证书复印件,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在最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
1、网址:
2、时间:2014年5月17日至2014年5月22日
3、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时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hdpipm_zb@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经十路14800号1017室 邮编:250014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发送至邮箱DWG_7@163.COM中,邮件标题为“滕州首站--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开户名称: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帐 号:160*****092********
3、递交时间: 2014年5月17日至2014年5月22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滕州首站××事项-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DWG_7@163.COM ,邮件标题“滕州首站澄清申请-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 2014年5月17日至2014年5月22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6月11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山东济南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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