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咨询单位为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选定项目实施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地点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建设规模为3.5万吨/日,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厂区红线范围内工程建设估算DBOT部分总投资约为29497万元。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晋江市设立项目公司。招标人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授权,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权利;
2.2.2项目公司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在特许经营期内通过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与排污企业(指福建凤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海天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及晋江聚丰针织有限公司,以下同)分别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并收取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公司应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按照谨慎运营惯例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并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
2.2.3特许经营期为25年(含建设期)。
3.投标人资格标准:
3.1 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3.2 公司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不低于项目投资额的40%);
3.3 投标人前三年(投标人设立不足三年的,应为设立以来)平均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4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绝对控股子公司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工业废水处理甲级资质;
3.5 投标人具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经验。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9456);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晋政施招[2014]*******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叁佰万元人民币(下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留存。
6.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3日9:00-11:30,15:00-17:00
6.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将在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办公地址: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
联系人:朱冠铭;联系电话:136*****9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区域海星片区办公楼3楼 邮编:362000 ;
电话:159*****322 传真:****-******** ;
联系人:王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日期:2014年 5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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