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福利关怀院丧葬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00332b2614054dde4ddd80bd977189b5dc47)
宁波市镇海福利关怀院丧葬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00332b2614054dde4ddd80bd977189b5dc47)
发布时间:2021-12-29 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宁波市镇海区福利关怀院有限公司 委托就宁波市镇海福利关怀院丧葬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GTCGS*******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三、预算金额:预估每年总销售营业额约100万元
四、招标采购中标家数、协议供货期限
1、招标采购中标家数:一家;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定点协议供货单位。
2、协议供货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期起始日起一年);下一年度续签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与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2月29日至2022 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招标代理部购买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2)《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1月17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于2022年1月17日14时00分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进行,投标人可派在职正式职工为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会。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名称:宁波市镇海区福利关怀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226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名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
联系人:傅作琪、蔡煜、石宗杰 电话:****-********
十二、其他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所涉及的有关有修改、澄清等问题均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zhenhai/),不作另行书面通知,要求已取得采购文件的投标服务商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2021年12月29日
附表:投标申请表格式
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福利关怀院丧葬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企业全称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
企业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金 (万 元) | |||
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手机号码 | ||
附 件 清 单 |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2、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
申请人 | 采购(代理)人审查意见 | |||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应一式二份,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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