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的委托,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 概况
2.1 招标编号: YZ********05098/01
2.2 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包号:01;项目名称:多功能心电监护仪等设备,数量一批
包号:02;项目名称:全自动清洗消毒机等设备,数量一批
包号:03;项目名称:开胸手术器械包等设备,数量一批
具体采购设备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交货期:原装进口设备要求合同签订起算90天内安装完毕,国产设备要求合同签订起算30天内安装完毕。逾期每天按设备购价的0.5%收取违约金,由医院在设备尾款中扣减。
2.4 交货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 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
2.6 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号设备进行投标报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但必须对所投包号内所有设备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某产品要求提供授权或长期代理协议的,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该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3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3.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强制性认证证书。
3.5 资信证明文件,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起至 2014 年 5 月 23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 151*****535 。
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4 年 6 月 6 日 10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 年 6 月 6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 321 号)二楼第三开标厅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032
联 系 人:刘阳 倪粒桑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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