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号台地供热工程(2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号台地供热工程(2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号台地供热工程(2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号台地供热工程(2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

建设单位: 新疆维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号台地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投资: 1600 万元

招标内容: 2 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同时具备A级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锅炉)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具备A级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锅炉)。(4)所投标锅炉品牌近三年在疆内有不小于58MW的燃气热水锅炉业绩且使用情况良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 2014 年5月17日-2014年5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址: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623号(绿洲高层801室)

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锅炉)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用户使用情况评价)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另外投标人需单独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兆亭、段云玲

联系电话: ****-*******

注:报名截止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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