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统一管理,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蒋慧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希海镇副镇长
成员:程京生镇党政办副主任
周小仙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汪恒姚沟派出所教导员
祖国红姚沟司法所所长
方士武姚沟农服中心主任
刘成国镇农经站站长
牛孟姚沟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周凡镇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牛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安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建立农房确权登记包片责任机制,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化责任。
特此通知
附:姚沟镇农房确权登记包片责任机制人员一览表
姚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0日
姚沟镇农房确权登记包片责任机制人员一览表
村(社区)名 | 镇分工、确权办人员 | 村(社区)包片人员 | 村民组、组长 | 备注 |
南都村 | 潘成后 吴昌宽 程京生 徐安平 | 尚小宝 | 中路(肖尚项)、胜利(肖尚杰)、肖祠(肖吕全)、红星(唐士银)、双恒(肖本船) | |
张俊峰 | 章村(闻广杰)、浒湾(梁继平)、朱村(肖宏玉)、飞雁(肖本利)、新村(肖尚好) | |||
明春英 | 定胜(明春英)、何村(潘有华)、高村(赵加树)、鲁村(潘庆仁)、中间(鲁守桃)、前村(付多伏) | |||
赵加燕 | 鲍村(宋茂林)、新生(季爱平)、胜村(赵加燕)曾村(赵加燕)、红旗(王和胜) | |||
吴火牙 | 潘拐(潘有清)、河边(王国文)、河东(潘文成)、三房(张绍华)、代埂(张绍东)、许村(许士俊)、叶村(叶成贵) | |||
鲁求彬 | 永安(钱邦才)、李村(李广玉)、张塘(张绍全)、张瓦(鲁求彬) | |||
姜益兰 | 吴中(吴克玉)、吴前(吴克明)、孙村(孙立飞)、杭大(杭仁福)、杭罗(杭仁俊) | |||
五洲村 | 周森林 江昆鹏 刘六宝 陶小亮 牛 孟 | 汤振华 | 下窑(夏尚喜) 、外滩(侯加兴)、 窑基(巫和平) | |
伍春强 | 五上(周旅霞)、五一(张加喜)、五二(巫贤青)、五三(胡德保) | |||
王辉 | 三上(张开发)、三增(周加喜)、三中(张克桃)、三河(古俊喜)、四河(张严伏)、东埂(陶太凡) | |||
张春娥 | 二五八号(王金禹)、中路(古芬喜)、 高套(胡金泉)、土路(古明华)、建埂(徐瑞扣)、胜利(汤国平)、跃进(胡为木)、雪花(胡恒平) | |||
张文婷 | 五四(李世保)、窑拐(孙孝保)、文兴(肖凤英)、尾滩(李俊) | |||
李俊 | 前进双河(肖建华)、龙塘排灌(胡荣华)、 利民(吴开宾)、团结新建(唐时平)、 灭螺(陈士福、)大兴(张顺桃)、下场(徐慕斌) | |||
胡亮 | 沿河(何计祥)、校基(王开发)、长套(刘明宏)、校下(王康)、大有(古宏春) | |||
程晓婧 | 大众(陈严寿)、小湾(吴成友)、对河(肖夕珍)、河拐(无)、太阳(张少东) | |||
新城村 | 刘希海 赵 前 沈玉琴 朱 敏 | 刘 威 | 胜利组(田宏) | |
宇加翠 | 大湾(肖吕朋)、文昌(谢能发)、小河(巫贤祥) | |||
宋立鸿 | 田湾(汪淑荣)、东河(巫后喜) | |||
黄 爽 | 月塘(丁宗好)、新坝(巫后社) | |||
叶杨眉 | 前东组(刘明木)、新埂组(刘永红)、 一五、罗湾组(何龙海)、沈刘、东河埂组(沈明汉) | |||
肖 磊 | 黄湾(肖尚忠)、唐湾(巫能荣) | |||
肖 慧 | 友谊、中心组(肖尚林)、碾湾、新湾组(肖夕金) | |||
太白村 | 汤 骋 沈明敏 周 凡 牛 孟 | 赵益新 | 洲尾组(刘先朋)、下场组(陈裕)、六号(丁以福)、五号(童天成)、新洲(阮全才)、江口(倪受艮) | |
童孝栋 | 东风(丁以云)、八号(施正松)、校基(童孝栋)、北江(钱广华)、中心(陈亚飞) | |||
施丹丹 | 三号(钱之满)、外圩(何邦秀)、五房(钱之满)、外滩(丁祖田) | |||
柏晓林 | 洲头(周后荣)、西埂(陈中喜)、龙塘(张正安)、太丰(范先堂)、横埂(束义学)、南江(梅昌理)、新生(梁继兵)、南埂(何文顺) | |||
姚沟社区 | 余 波 焦荣来 周小仙 许珊珊 朱 敏 | 肖亚东 | 襟江组(肖尚友)、建丰组(肖来朋)、 三号组(吕成林) | |
王命胜 | 中河组(刘吉根)、姚沟组(巫后平)、 东坝组(唐尚法)、后坝组(曹德喜) | |||
程海勇 | 程桥组(程大贵)、刘村组(何继友)、 肖村组(张正法) | |||
肖尚珍 | 孙村组(孙言权)、长河组(肖吕友)、 东风组(张志) | |||
李峰 | 牛集组(肖吕满)、跃进组(黄达全)、 环镇组(肖吕福) | |||
张多应 | 四号组(张金保)、闷湖组(丁学洲)、 外场组(毕功道) | |||
鲁翠毓 | 徐庄组(徐守松)、碾湾组(肖吕忠)、 坝拐组(钱士桃) | |||
肖丽 | 李渡组(杨永山)、跃进组(薛继才)、 红跃组(汪成满) | |||
南湖村 | 赵勇军 姜 升 刘成国 牛 孟 | 李业付 | 永宁组、兴庙组、民主组、官头组 | |
李国志 | 西圩组、凤滩组、中塘组、胜利组 | |||
李小春 | 先锋组、孙拐组、月塘组 | |||
鲁茂生 | 团结组、李跳组、王村组、双湖组 | |||
张宏林 | 李村组、五圩组、复兴组、瓦屋组、后河组 | |||
赵金凤 | 喻村组、潘东组、潘西组、新生组、赵村组、刘村组 | |||
姚海波 | 上街组、高沟组、双桥组 | |||
沈大丽 | 五一组、保安组、三义组 | |||
张小青 | 四明组、张李组、湖拐组 | |||
李静美 | 刘圩组、兴滩组、西湖组 | |||
飞雁村 | 巫永红 陈应平 李金锐 徐安平 | 肖茂森 | 胜利(肖吕喜)八步(张少兵) | |
李广斌 | 瓦屋(李少华)、转塘(李广喜)、何村(李世应)、 吴村(张家忠)、王村(王贤进)、石桥(李业根) | |||
张超 | 方村(叶明武)、龙湾(汪志春)、何老(何成保)、熊老(张加明)、新桥(何忠斌) | |||
谢旭东 | 老村(聂前林)、星火(肖正荣)、联合(肖本祥)、 | |||
聂裕国 | 凌村(凌光祥)、新华(阮传金)、肖村(郭圣喜)、 | |||
周佐秋 | 塘湾(肖夕发)、沙湾(肖吕龙)、小村(肖尚茂)、 | |||
陆春香 | 百子(吴城)、双村(吴克贵)、程跳(聂光招)、 | |||
吴大村 | 叶燕玲 叶成武 章梦雨 徐安平 | 刘志勇 | 吴大(吴昌金) 、中前(吴咸九)、 汤村(刘先德)、章罗(章从南) | |
曹永红 | 邢村(邢和平)、陈村(陈昌金)、张洪(洪义田)、张村(张继仁)、刘村(刘加法) | |||
龚 静 | 宣河(宣荣胜)、宣老(宣荣春)、朱老(朱德凡)、何村(朱德金)、信丰(朱啟云) | |||
刘俊霞 | 刘大(刘志圣)、吴小(李加栓)、李小(赵益昌)、塘埂(刘志文) | |||
吴必信 | 杨庄(朱荣宝)、主村(方军)、朱长(方光平)、金湾(朱啟贵) | |||
宣周生 | 杨大、杨东(朱启胜)、新生(朱成奎)、 朱北(朱长寿)、宣村(宣同义) | |||
陈江林 | 陈大(陈昌茂)、陈东(陈昌茂)、金村(金叶广)、胜利(曹德林)、团结(曹俊保)、双进(金叶玉) | |||
杨苗苗 | 罗村(罗克明)、罗前(罗克保)、仓坊(朱根强)、刘东(刘善宝)、刘西(刘善宝) |
说明:根据无农登办发〔2020〕2 号、无农确办(2021)33号和无农确办(2021)49号文件规定,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由各镇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各村分工包片责任机制,镇分工、确权办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分工包片干部为具体责任人。根据农房确权“三级审批”职责分工,村组、村(社区)、镇联审部门人员要立即组织农房确权登记业务学习,确保我镇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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