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长沙县星沙街道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长沙县星沙街道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星沙街道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年;最高限价:*******元/二年

项目概况

持续深化星沙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强化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面提效。协助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等环节的衔接工作,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二、相关标准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服务范围

星沙街道辖区内所有社区及小区(包含服务期内析置社区及新增楼盘)

星沙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街道、社区、小区名单

社区

序号

小区

户数

具体地址

封刀岭社区

1

佳美星城

459

东二路29号(洋湖路与金华路交汇处

2

锦璨家园

1607

东二路与棠坡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

3

泊林晶城

1039

东三路与棠坡路交叉路口

4

尚城

840

星沙大道与开元路交汇处(

5

广泰家园

978

东一路与棠坡路交叉路口

6

筑梦佳园

1126

开元东路65号(开元东路与次干道金华路交汇处东北角)

7

警苑星城

232

棠坡路26号

8

彩都

544

开元东路与东三线交汇处

9

博雅例外

687

开元路与东一路交汇处往东100米

10

思进大厦

113

开元东路53号

11

爱都小区

572

开元东路52号

金甲坪社区

12

凤凰城一期

2324

长沙县星沙大道188号

13

凤凰城二期

3743

长沙县东一路88号

14

凤凰城三期

3897

长沙县东二路42号

15

凤凰城四期

962

长沙县星沙大道178号

16

银路家园

154

长沙县棠坡路17号

松雅社区

17

恒大翡翠华庭小区

4710

长沙县东四路与特立路交汇处

18

松雅安置小区

1600

长沙县东五路东六路之间

望仙桥社区

19

松雅湖畔

686

长沙市长沙县星沙大道208号

20

茶叶市场

1902

长沙市长沙县星沙大道208号

21

爱琴海岸

1399

长沙市长沙县灰埠路127号

22

未来漫城

1033

长沙市长沙县星沙大道与滨湖东路交叉口

23

印山蓝色海岸

1103

长沙市长沙县望仙路10号

24

松雅轩

348

长沙市长沙县特立东路198

25

水岸世景

1673

长沙市长沙县东二路39号

26

景上鑫苑

348

长沙市长沙县望仙路187号

27

圆梦康乐城

468

长沙市长沙县东二路37号

28

蓝山郡

3765

长沙市长沙县星沙大道198号

29

松雅湖一号

927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东一路灰埠路

杉仙岭社区

30

圆梦花园

345

星沙大道25号

31

卧龙居小区

470

三一路95号

32

银园公寓

38

星沙六区中国银行旁

33

星沙三区

352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三区

34

星沙六区

321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六区

牛角冲社区

35

星沙大市场一区

2031

东:板仓路;南:东升路;西:蝴蝶谷路,北:金茂路

36

蝴蝶谷

3161

东升路42号

37

荣鑫家园

367

金茂路2号

38

星沙派

124

板仓中路21号

金茂路社区

39

香槟小镇

1034

长沙县星沙大道18.19号

40

星沙二区

975

长沙县星沙街道西至板仓路,北至金茂路,南至北斗路

41

星沙五区

182

长沙县星沙街道西至天华路、北至金茂路,南至杉仙岭路

42

工商宿舍

36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18号

凉塘路社区

43

星沙四区

583

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四区

黄金塘社区

44

山水人家三期

317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中路18号

45

楚天家园

985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62号

46

广场之星

157

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137号

47

欣安小区

658

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210号

48

晶华美地小区

942

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233号

49

泰格林纸

81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升路48号

50

杉星宿舍安置区

388

长沙县星沙街道黄金塘社区

杨梅冲社区

51

阳光丽景

472

星沙大道与凉塘路东北角

52

星电恬园

585

星沙大道与三一路东南角

53

星邮公寓

158

星沙大道与开元路邮政院子内

54

星邮小区

348

东一线与凉塘路东北角

55

96603部队小区

228

东一线与开元路西南角

大西冲社区

56

鹏基.诺亚山林

1997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202号

57

深业睿城

4545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222号

58

尚鑫海悦

1400

长沙县开元东路与东五路交汇

广生塘社区

59

奥凯.悦庭

588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九路与望仙桥交汇处

60

旭辉美的东樾城

1576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九路356号

61

新城悦隽

2426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199号

62

广生塘社区农业户

28

长沙县星沙街道广生塘社区龙塘组

星城社区

63

华润置地广场一期

1589

长沙县星沙街道棠坡路390号

64

安置小区

3183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与东七路交叉口西南方向

灰埠社区

65

山水芙蓉小区

789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北路

66

圆梦灰埠大市场小区

176

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与灰埠路交叉路口北侧

67

灰埠安置区

1008

长沙县星沙街道灰埠社区明月路以南

碧桂园社区

68

长沙威尼斯城

5655

长沙县星沙街道碧桂园社区

金牛湾社区

69

松雅苑

327

长沙县星沙街道滨湖路1号

70

松雅湖·金岸

548

长沙县星沙街道滨湖路9号

71

知微园

377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升路98号

72

大众传媒教师公寓

392

长沙县星沙街道明月路161号

73

灰埠大市场

669

长沙县星沙街道明月路灰埠大市场

74

灰埠安置区

266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升路88号

开元路社区

75

山水人家一、二期

850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18号

76

天和华城

320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236

77

星沙教师公寓

310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205号

78

开元鑫阁

650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33号

79

开元鑫景

192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17号

80

开元鑫苑

368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17号

81

星悦荟

50

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88号

仙塘岭社区

82

松雅安置区CDEF区

1134

东六路至东七路,望仙路至特立路

马达岭社区

83

MOMA当代广场

3049

长沙县开元东路与东八路交界处东南角

84

星湖湾

3145

长沙县开元路189号

85

海伦春天

4208

长沙县黄兴大道218号

望圣桥社区

86

恒基凯旋门一二期

2351

开元路79号

87

恒基凯旋门三期

3092

棠坡路47、51号

88

陶然居

297

东三路30号

89

湖湾世景

1630

东三路36号

90

国泰九龙湾

3445

特立路98号

雷家冲社区

91

东方航标

1220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与东四路交汇处西南角

92

家和院

3089

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与东四路交汇处西北角

93

幸福里

803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与开元路交汇处东南角

94

幸福洋房

536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与凉塘路交汇处东北角

95

世景广场

1315

长沙县星沙街道开源东路192号

96

碧桂园中央花园

840

东二路188号

97

幸福里.润城

1061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三路20号

水桐树社区

98

未来现代城小区

839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秦皇食府

99

阳光紫薇园小区

316

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与天华路交汇

100

财富港湾小区

476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与三一路交汇

101

步行街小区

426

长沙县星沙街道北至凉塘路南至三一路

102

鸿星阁小区

130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高记海鲜

103

圆梦家园小区

56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路盼盼小学西门

104

领秀星城小区

196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路加油站旁

105

星隆国际小区

819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路与开元路交汇

106

星大花园

245

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路与开元路交汇

107

商业乐园小区

285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与开元路交汇

108

星兴佳园小区

183

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盼盼小学北门

螺丝塘社区

109

华润置地二期

3364

棠坡路与东六路

110

深业喜汇

792

棠坡路与东五路南

111

方略城市广场

1930

棠坡路与东五路南

112

中建悦和城

3203

东五路与棠坡路北

合计

129331

注:如在服务期限内街道析置新社区或辖区内有新增楼盘,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同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服务,且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服务内容

(一)提升星沙街道所有楼盘、小区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工作目标(每年重点打造3-5个示范社区,其他社区每年至少打造1个示范小区)。

1.宣传活动:指导、配合各社区共同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识和参与率。内容包含:宣讲活动、趣味游戏、发放小礼品等,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小区业主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每个社区每个季度不少于1场,每场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40人,全年共计92场。

2.分类培训:配备专职专业的讲师为社区参与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人员(物管人员、督导员、党员志愿者等)开展针对性知识培训和技能指导,提高垃圾分类工作能力和水平。街道主办的培训每年不少于3场,社区主办培训每月不少于1场,全年共计279场。其中社区培训规模每场不少于30人,人数较少社区可合并举办。

3.上户宣传:全年对所有社区小区的居民实施100%入户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垃圾分类政策,发放、签订垃圾分类倡仪书、承诺书,及时摸排、反馈垃圾分类相关问题、意见并做好解释工作,指导居民做好前端分类。

4.奖励机制: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在撤桶并点样板社区、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因地制宜建立积分兑换、红黑榜等奖励评比机制,以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形式来提高居民参与分类的积极性,实际产生费用经审定后按实支付。

5.日常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收运、建立分类基础台账等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单位保持沟通,指导物业做好各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与物业保持积极沟通协调,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社区、街道进行协调处理。

6.台账整理:垃圾分类台账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以及各类垃圾产生量、收运记录等,定期向采购人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数据。准确统计小区各类垃圾量,为后期的小区垃圾分类减量服务成果提供可靠佐证材料。

(二)提升厨余垃圾占比。通过持续做好厨余垃圾现场督导工作,提升有效厨余垃圾(不含餐厨垃圾)指标占比平均值达到10%以上。

(三)特色亮点及宣传

1.媒体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影响力。全街全年县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50次,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不少于20次。

2.特色亮点:总结街道及社区在宣传引导、撤桶并点、体系完善、推进分类效果等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并加以宣传,争取市级以上层面的推介。

3.临时任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街道要求参加必要的临时或专项检查任务,如上级指派检查任务、迎检等。

4.承办县级以上垃圾分类主题活动。

(四)品质督查

成立专人专班进行定期督查,督查内容为:垃圾分类氛围营造(导视图、指引牌、楼道宣传、户外宣传)、分类投放集中点的管理、分类设施维护、分类投放效果,以及市对县考核、文明创建等垃圾分类相关内容。督查采取定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全部社区进行督察,同时每半月形成督查通报上报街道,为街道考核提供依据。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

1.按招标文件要求配足工作人员,项目经理、技术指导、培训导师、信息报送、品质督查、活动策划必须是专业人员,一人一岗。其中技术指导、项目经理、培训导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须常驻项目地工作,并提供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所有人员必须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全职人员,男性小于50周岁,女性小于45周岁。兼职人员由公司推荐,经街道、社区审核通过后录用。

3.工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由公司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考核。垃圾分类督导员要具备完整的垃圾分类知识,能带领组织宣传引导员对街道各社区全方位上户宣传,每天定时定点进行分类引导,工作人员着装规范、宣传引导文明、服务优质、确保安全。

4.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营造氛围,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提高居民知晓、参与率与正确率,全面指导并督促内物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收集统计数据并上报。

5.实行“五定”管理法:即定人、岗位、定责、定时、定点。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兼顾其它服务项目。制定督查机制和考核办法,确保工作效果和工作指标数的完成。

6.日产日清,定时消杀。对厨余垃圾及时收集转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开展定时消杀,垃圾暂存点、运输车辆定时消杀,确保无“四害”危害。每天开展设备清洗,作业前后对收集容器、运输车辆等进行定时冲洗,垃圾收集容器必须达到“一箱一清洁一消杀”作业标准,确保所有设备表面整洁干净无污渍、杂物。

7.操作规范,制定并响应垃圾收运应急预案。

8.服务期限两年届满后,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交接工作。如出现延用与移交设施设备遗失、破损,中标人须视情况负责维修、更换、补充完善后交接,交接时所有设备设施均可正常使用,无缺失。

人员与机械配备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每个合同年度内包含的垃圾分类服务内容,科学合理配置岗位人员及机械设备,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总人数及机械设备标准。

人员最低配备需求表

序号

类型

岗位名称

数量(包括但不限于)

备注

1

项目

人员

项目经理

1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技术指导

1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信息报送

1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品质督查

6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培训导师

2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活动策划

2

包含福利社保及劳保用品

厨余垃圾管理员(兼职)

125

涵盖服务范围内小区及安置区的所有厨余垃圾暂存点

宣传督导员(兼职)

若干

满足服务范围入户宣传、投放指导需求












服务预算(年)

序号

服务内容

预算单价(元)

数量

预算总价(元)

备注

1

宣传活动

1600

92场

147200

含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

2

分类培训

5000

3场

15000

街道,含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

3

1200

276场

331200

社区,含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

4

上户宣传

10

129331户

*******

新增不计费

5

奖励机制

50000

12个月

600000

6

厨余分类

90

8400吨

756000

7

品质督查

48000

6人

288000

总计(一年)

*******

注:“厨余分类”投标人报价按“单价90元”进行投标报价,最终结算金额按考核办法中“桶边指导及厨余分类成效”计费标准进行结算。(★)

服务期限及管理服务费支付时间

1.垃圾分类服务外包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为:二年,服务委托合同一年一签。

2.在垃圾分类服务合同执行期间,每季度服务期满经采购人(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以转账方式支付垃圾分类服务费给中标人。

3.如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有重大违规或相关责任事故发生或中标人年度服务期限内第一年实际扣款高于年度合同金额30%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本项目合同,服务费用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给中标人。

六、验收标准

星沙街道垃圾分类服务外包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星沙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强化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面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星沙街道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单位的考核。

第三条:星沙街道垃分办负责牵头每月对本项目进行考查、每季度进行考核及等级评定。

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及考评体系建设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及成效、示范小区创建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考核方式主要包括资料核查、专业测评和实地抽查。材料核查重点是各项报送材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专业测评重点是对奖励机制实际费用的评审、核算,实地抽查重点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

第六条:考核结果按实按量计费,主要从宣传教育、分类成效、督查考评、其他事项4个方面考核,其中特色亮点工作以县级以上层面得到推介为准,不纳入季度考核及付款,具体考核标准见《星沙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外包工作考核表》。

第七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星沙街道,在合同服务期内,星沙街道有权对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适当调整。


星沙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外包工作考核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1

宣传教育

宣传活动

指导、配合各社区共同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每场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40人,每个社区每个季度不少于1场,全街每季度不少于23场次。社区满意度达8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按合同单价计费;社区满意度70分至85分为良好,按合同单价的80%计费;满意度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计费。

分类培训

每年不少于三场,由街道主办、审定并对培训效果测评等级。等级为优秀的,按合同单价计费;等级为良好,按合同单价的80%计费;等级为合格,按合同单价的60%计费;等级为不合格,不计费。

每个社区每月不少于一场,由社区对培训效果测评等级。等级为优秀的,按合同单价计费;等级为良好,按合同单价的80%计费;等级为合格,按合同单价的60%计费;等级为不合格,不计费。

入户宣传

全年对所有社区小区的居民实施100%入户宣传,每月不少于10个小区的全面上户。街道每月随机对入户信息进行电话回访,回复核实率95%及以上按10元/户计费;回复核实率90%-95%按8元/户计费;低于90%不计费;全年重复户数不计费。

奖励机制

在撤桶并点样板社区建立积分兑换、红黑榜等奖励评比机制,以物质奖励+精神鼓励的形式激励居民,实际产生费用每季度经审定后按实支付。

媒体宣传

每季度县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2次;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5次。

2

分类成效

桶边指导及厨余分类成效

按照每季度的厨余垃圾量占比进行计费,占比达到10%及以上按照120元/吨计费;占比达到8%按照100元/吨计费;占比达到6%按照90元/吨计费;低于6%按照60元/吨计费。数量以城管局统计通报为准。

1、考核标准;2、按当年县垃圾分类奖补方案标准调整计费

3

督查考评

品质督查

每季度对全部小区进行品质督察、每月对全部社区进行品质督察,同时每半月形成汇报材料和综合评比结果上报街道。缺少汇报一次扣200元,缺少小区督察扣300元/小区,缺少社区月督查每月扣500元/社区。

整改情况

由街道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重复出现或未督促整改的发现一次扣500元,弄虚作假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2000元。

4

其他事项(该项在每季度1、2、3项总额上按条款扣除)

暂存点管理

确保厨余垃圾暂存点等维护区域环境卫生、设施完整干净,各种不规范问题每发现一处扣100元。

人员配置

按服务内容及需求配置项目全职独立人员至少13人,少一人扣2000元/月,扣完为止。兼顾其他项目人员视为兼职人员。

项目经理、技术指导等重要岗位不得随意更换责任人,未经申报、业主同意换人的,每人次扣5000元。

公司管理

建立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应急制度、信息上报制度等,按时按量报送台账资料,每少一项扣500元。

在重要上级相关检查中扣分、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或被主流媒体曝光并被查实的,每次视情节严重扣除500-1000元。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和说明

1.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范围和长沙地区的物价水平自行测算,要求按年进行报价并列出详细的单年预算表(注明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及奖惩标准),耗材、宣传活动开展费、氛围营造及培训评比费及小礼品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2.管理用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垃圾分类服务费实行综合计价,由垃圾分类服务管理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构成。由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区域自行测算,并列明所有明细项目的费用组成。委托管理合同中的垃圾分类服务费用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准。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如突发事件等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另行追补。中标人对本次垃圾分类服务的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 采购人每月考查、季度考核,定期对垃圾分类服务进行考核,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更正的,采购人按合同要求酌情扣除部分、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如中标人第一年实际扣款高于年度合同金额30%的,采购人可认定中标人为不合格履约单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6.采购人对中标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中标人必须履行垃圾分类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垃圾分类服务,接受采购人对垃圾分类服务费用收支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7.中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垃圾分类服务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必须经采购人审核批准,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须经过采购人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8.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并保持人员稳定。中标人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9.中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对全职人员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中标人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10.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无偿配合采购人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11.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采购人)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12.投标人应本着支持、诚信的态度,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和实际管理过程中的要求全方位服务本项目的垃圾分类服务工作,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文件所列工作之外的其他垃圾分类服务工作和采购人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13.项目启动前中标人须做好提前进场准备,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全面掌握各系统的状况,进行各系统的移交和接管等。

14.本项目按照正常委托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垃圾分类服务公司须向采购人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采购人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采购人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5.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按照月检查评分形式进行,评分细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采购人制定,作为垃圾分类服务委托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16.中标人须协助采购人申报示范、创优等相关工作。

17.付款方式

(1)付款单位: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未达到标准则按本项目考核细则进行扣分、扣款)。

18.投标人如办公场地不在项目所在地的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办公场所,承诺书格式自拟。

19.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五险一金、其他费用、管理费、税金、宣传活动开展费、氛围营造及培训评比费等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0.投标人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21.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街道办事处 服务外包 垃圾分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