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普查的调查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普查的调查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ZBGS2021-12158
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进行风险普查的调查工作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对清原县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进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调查及数据录入,具体时间安排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道路检测能力,且同时具备在效期内的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监理或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cczbgszfcg@163.com (正文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后果自行承担。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清原县清原镇长岭街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cczbgszfcg@163.com
开户行: 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淼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