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2021年静海区学校门前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2021年静海区学校门前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 2021年静海区学校门前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项目编号:hctj(2021)0122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静海区学校门前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tj(2021)01227
项目名称:2021年静海区学校门前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1.813万元
最高限价:311.81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311.813311.813其他电子工程安装2021年静海区学校门前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2)技术负责人 1 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受权人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到2022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方式:采用电话及网络报名的方式,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网络获取电子文件。每日9:0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3.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大道天津节能大厦26层
联系方式:181*****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1*****40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设施 道路交通 学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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