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数据中心第三分部和林格尔新区建设一期管理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数据中心第三分部和林格尔新区建设一期管理招标公告
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数据中心第三分部和林格尔新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管理,已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数据中心第三分部和林格尔新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管理。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项目位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核心起步区范围内,四至为:东至新区纵7路,西至云谷纵1路,南至云谷横44路,北至云谷横43路,共3个地块,面积约为600亩。(具体位置与准确四至界以土地和规划部门测绘为准)。
(三)建设规模:总体规划建筑面积约为52万平米,项目全部建成后服务器装机能力达约30万台。项目建设周期为3期,全部工程计划于2030年前后完成建设。其中一期机房建筑面积约为12.8万平方米,一期建成可满足10万台服务器投产的机房资源,同时建设配套监控中心、办公楼、宿舍、会议、餐饮、停车等设施。
(四)项目概况
根据《数据中心第三分部总体建设规划需求书》并结合选址地块规模,第三分部机房建设应满足未来30年发展目标,总部署量不低于30万台,并预留一定空间可扩展至40万台。
依照设计方出具的项目设计方案,一期建设6栋机房楼(其中2栋各含2个T4模块)、4栋动力楼、2栋备件库楼、1栋综合办公楼、1栋倒班宿舍楼、4栋门卫及2栋110kV变电站以及配套的连廊,共20栋建筑。
一期工程暂考虑600人入驻园区,其中,数据中心100人,弹性复用工位500个(可供研发中心自有员工及外包人员、异地战备运维人员等使用)。
项目采取“整体规划、整体购地、分期立项、分期建设”建设模式,建设周期为总行立项批复之日起29个月。
(五)项目建设原则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数据中心总体建设规划及第三分部定位,依照“简单、实用、智慧”原则开展数据中心建设,通过扩充机房规模总量满足未来30年该行机房资源需求,满足数字化转型、信创技术栈改变、容灾体系建设、金融生态云布局等迫切需要。
1、简单原则
第三分部规划建设应遵循简单原则。整体架构简约化,机房模块、楼层、楼栋应按模块化理念设计,便于快速复制建设。运维管理简单化,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建筑布局等均应充分考虑运行维护、设备更换的便利性要求。设备接入自动控制系统,实现远程监控运维,简化机房长期运营复杂度。机房建设标准化,满足国标《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A级机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安全要求,符合银行业相关监管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内部规范要求,并参照TIA-942-A及Uptime Institiute的Tier IV等级标准。
2、实用原则
第三分部规划建设及设备选型应遵循实用原则,确保第三分部的高可用性、可管理性、可扩展性。第三分部机房楼分区部署,构建“一地两中心”,即一个地块建立两个中心,满足园区级灾备要求。采用业界主流先进的模块化、开放性、自动化等技术,构建实用可靠、适度超前的技术架构体系,并保证今后一段时间内数据中心架构前瞻性和先进性;选择节能高效的供配电技术、制冷技术及能源回收技术,在保障机房正常运维情况下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确保动力系统全链条实用高效,能效水平最优化。
3、智慧原则
自动化系统建设方面,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做好智慧机房、智慧园区规划。IT设备、基础设施及机房环境均应纳入集中监控,争取实现远程运维,减少对现场运维人员的依赖,结合自动化运维系统实现无人机房建设目标。园区内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等均应实现智能化自动监控,实现现代化智慧园区管理。
(六)项目建设依据
按照项目设计方出具的《中国农业银行数据中心第三分部和林格尔新区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国农业银行数据中心第三分部和林格尔新区建设项目一期概算》、《中国农业银行数据中心第三分部和林格尔新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面积为239,254平方米,建成10312个实用机柜,项目一期总投资为479,439.44万元,其中征地投资为10,120.0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费、设备安装费、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为469,319.39万元。上述数据以最终采购方总行立项批复为准。
(七)计划投资:1665.66万元。
(八)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范围
一期项目管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的,必须获得总公司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2.供应商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领取招标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投标企业需提供截图。
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至少拥有1个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项管服务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近5年内在国内较大规模(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项管服务中实际担任过项目主管或项目经理岗位,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PMP证书。
(2)技术负责人要求:近5年内在国内较大规模(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项管服务中实际担任过技术负责人岗位,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PMP证书。
(3)造价工程师要求:近5年内在国内较大规模(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项目项管服务中实际担任过造价工程师岗位,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5、本招标公告中“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五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数据中心项目项管服务业绩指项目名称为数据中心项目或通过提供的佐证材料可以证明项目主体为数据中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01月06日17:00前。
(二)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www.nmggcztb.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为送达给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网站(www.nmggcztb.cn)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参加本项目投标。
3、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采用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首次使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激活使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已办理过内蒙古自治区互认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具体办理方式可至中心网站(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查阅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CA办理操作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
4、完成入库及CA数字证书办理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中心网站(www.nmggcztb.cn)--“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5、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技术咨询
各潜在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房建市政电子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上午 09:00-12:00,下午 02:30-5:30)致电咨询。
(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2)现场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9楼。
7、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 in)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至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
(二)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三)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大楼9层4号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请开标现场人员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违反有关防疫规定的行为,将通知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十、联系方式
(一)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71-6908511
(二)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丑磊
电 话:0471-6240140-8019
邮 箱:nmxtl3@163.com(内蒙新天立首字母加3)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招标
|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