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雨、污水管线一期迁移及其他管线一期迁移配套服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2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雨、污水管线一期迁移及其他管线一期迁移配套服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由云龙站至俞范路站。线路走向为:规划镇岚南路-镇岚北路-鄞县大道-莫枝北路-盛莫路-宁东路-民安东路-民安路-惊驾路-大闸路-康桥南路-规划康桥北路-镇海大道-迎宾路。线路全长39.425km,共设车站25座,平均站间距1.627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本工程设2处车辆基地,分别为下应车辆基地和联群停车场。本工程设主变2座,分别为下应主变(与规划8号线和K2线共享)和联群主变(与3号线二期共享);设控制中心1座,接入宁波市第二控制中心。其中宝轴西路站雨污水管最大直径为DN1500,曙光路站雨污水管最大直径为DN1800。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2022年1月28日—2024年1月27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
I标段:7号线工程(俞范路站、明俞区间风井、明海大道站、贵驷站、金华路站、九龙大道站、宝轴西路站、宁宝区间风井、宁慈路站、康宁工作井、康桥南路站、环城北路站、大环工作井、大剧院站、外滩大桥站、青湾桥、姜颜桥、爱登港桥、荣镇桥、金华河桥、妙胜桥和同驾桥拆复桥等)施工区域内:
(1)对工程有影响的雨污水管线一期迁移、雨污水管线养护及维修,包含管线迁移道路(地面)破除及恢复、余土清运及弃置(含处置费)、管道检测和永久改迁的雨、污水管的养护工作等。
(2)对工程有影响的除雨、污水管线以外的所有管线一期迁移配合,包含管线迁移路面(地面)破除及恢复、余土清运及弃置(含处置费)、临时围挡材料供应(含施工周期在两个月以上的永久围档)及钢板供应、工程统筹(包括管线定位放线)、通信及电力等管线排管孔道封堵、管线迁移引起的交通导改等。
(3)对工程有影响的路灯、小型广告牌(高度小于5m)、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公交站台、电话亭、报刊亭、除交警以外的监控设施、小型道路指示牌的迁移及临时恢复等管线一期迁移施工需要而产生的其他零星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Ⅱ标段:7号线工程(曙光路站、体育馆站、新福工作井、新天路站、北明程路站、盛莫路站、百丈东路站、富强东路站、诚信路站、东钱湖北站、小洋江站、云龙站及新杨木碶河桥、封桥、田洋桥拆复桥等)施工区域内:
(1)对工程有影响的雨污水管线一期迁移、雨污水管线养护及维修,包含管线迁移道路(地面)破除及恢复、余土清运及弃置(含处置费)、管道检测和永久改迁的雨、污水管的养护工作等。
(2)对工程有影响的除雨、污水管线以外的所有管线一期迁移配合,包含管线迁移路面(地面)破除及恢复、余土清运及弃置(含处置费)、临时围挡材料供应(含施工周期在两个月以上的永久围档)及钢板供应、工程统筹(包括管线定位放线)、通信及电力等管线排管孔道封堵、管线迁移引起的交通导改等。
(3)对工程有影响的路灯、小型广告牌(高度小于5m)、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公交站台、电话亭、报刊亭、除交警以外的监控设施、小型道路指示牌的迁移及临时恢复等管线一期迁移施工需要而产生的其他零星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I标段约5500万元,II标段约350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和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I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Ⅱ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3.2.2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且成员之一应为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以《宁波市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和最具影响力企业家的通报》(甬建发〔2020〕113号)为准。上述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成员之二应为有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类似项目经验指2016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直径1米及以上的雨污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分包和境外承包合同)】。
3.2.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5 其他要求
3.5.1 Ⅰ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Ⅱ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投标人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袁钢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范少亮、林虎、范琦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