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联勤保障中心药品仪器监督检验站专项任务维修队零配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西宁联勤保障中心药品仪器监督检验站专项任务维修队零配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西宁联勤保障中心药品仪器监督检验站专项任务维修队零配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甘肃旭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宁联勤保障中心药品仪器监督检验站委托,对西宁联勤保障中心药品仪器监督检验站专项任务维修队零配件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如下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AGJ-21006GN

2、项目地点:兰州市

3、预算金额:3.8万元

4、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心电监护仪电路板(锂电)

1

2

监护仪导联线

1

3

呼吸机手动皮囊

1

4

吸痰罐

1

5

吸样针

1

6

马达5组件

1

7

电磁阀(两通)

2

8

电磁阀(三通)

2

9

高原单兵制氧机电池

2

10

浮标式吸氧器

1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以及缴纳社保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3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方式及地点

1、合格供应商请于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甘肃旭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310号建鑫大厦8楼801室)持报名资料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也可将报名资料发至代理机构邮箱(注明所报项目及项目编号),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将询价文件发送至供应商。

2、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发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一套及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询价文件领取方式:免费领取。

四、合格供应商名单:

国药卫勤服务保障(武汉)有限公司天津泰昌今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科器武汉公司

五、询价时间:2022年1月4日09:00时

询价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310号建鑫大厦801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宁联勤保障中心药品仪器监督检验站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钰昆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旭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310号建鑫大厦801室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75

邮 箱:xuanguoji@163.com

甘肃旭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保 密 承 诺 书

为确保 项目(项目编号: )的保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本单位自愿签署承诺,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项目包含涉及国家和军队秘密的内容,我单位已知悉,我单位将对项目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

二、我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军队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漏。

三、在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实施期间,必须掌握本方工作人员资质、自然状况,对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登记造册,保证发生泄密事件后能为国家和军队司法机关提供查找相关泄密人员及泄密原因的原始资料、线索及证据,并积极协助调查工作。

四、自我单位签署本保密承诺之日起,视为已告知我单位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本保密承诺的内容,且采取的保密措施不低于本承诺要求的级别。我单位对内部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

五、保证在招标活动实施期间及完成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均对本项目的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单位信息及组织人员信息,所采购服务的种类、指标、用途,接收服务的地址、单位信息等)不予泄漏。

六、在招标过程中,我单位若违反本承诺内容,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招标活动的进程。

七、在评审结束后,我单位不会擅自向任何人询问或泄漏评标的内容及结果,否则视为泄密。

八、招标结果公示后,我单位仅能在法定期间,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机构行使质疑的权利。除此以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含采购人单位人员)提出的质疑均视为泄密。

九、若违反承诺,泄漏本项目的内容及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导致或有可能导致泄密事件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过错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的招标活动,并在行业内通报泄密事件),若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此保密承诺自我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

十一、本保密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配件 检验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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