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2022年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2022年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2022年环卫一体化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2022年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朝阳路美亚建材市场综合楼10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ZX-ZC-2021-117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2022年环卫一体化项目
采购需求:计划对行政村保洁;太沙路、穿港路等道路保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农村生活污水收运等项目统一采购保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四条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8日到 2022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朝阳路美亚建材市场综合楼104号
方式:(1)因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2)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需要现场获取或邮寄。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育秀街307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021年12月28日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标签: 环卫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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