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工务段2022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工务段2022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2022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XYZB21-421)
2.1招标范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2022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
2.2项目概况:要求为包头工务段提供为期1年的肉禽蛋、水产、果蔬、豆制品、调料及饮料、杂粮、杂油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入围家数:2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1-12-30 08:00:00起至2022-1-4 17:00:00(除法定节假日以外)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2-1-6 17:00:00
答疑截止时间:2022-1-10 08:00:00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3.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一经出售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标书费,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但仍需报名)。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1月10日_8_时_30_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1.本项目定于 2022 年1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2.关于开标的说明
疫情期间,为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汇信公司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通行码在我区互认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投标人做出如下要求:
2.1必须办理我区健康通行码,申请方法:微信关注“青城医疗”公众号,个人中心进行健康码申领,申领成功后“出示健康码”,显示绿色二维码入场。
2.2只能委派被授权人单独参加线下开标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2.3必须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邮政编码: 010050
项目联系人: 韩工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开户单位: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 号: 150*****4403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媒介上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1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刘建民 |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 序号 | 采购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工作地点或交货地点 |
一 | 1 | 副食品 | 年 | 1 |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将食品运到指定地点(机关食堂配送、其他车间、科室自提),自提地点为昆区、东河区、东兴、东胜区、康巴什区。大院东的食品需要配送,乙方需自备保鲜车,并能开具本单位物流或运输发票。 |
注:1.详细招标内容请见招标文件;
附件:3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员或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
3.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查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4.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相关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如个人有其他情况,可后附说明。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从何地来呼: 来呼时间:
体温: ℃
2021年 月日
注:此表内容修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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