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警察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铁道警察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学生会章程可以体现学生会职能未出现行政职能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学生会组织构架 |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60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5人人员名单列表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个工作部门列表 |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学生会部门构架 |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人员列表,体现政治面貌 |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成绩证明能体现不挂科,成绩再专业前30% |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主席团候选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方案 |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12月12日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学代会代表选拔方案 |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未开展 |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述职评议相关支撑 |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R否 | 有述职材料 |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党建工作要点体现学生会内容;学代会批复 |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学生会指导老师名单、职务。学生会秘书长名单、职务 |
(二)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7 |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7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7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5 |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7 | ||||||||||||||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7 |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7 |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7 | ||||||||||||||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7 |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0 |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7 |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7 | ||||||||||||||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7 | ||||||||||||||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7 | ||||||||||||||
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侦查系学生会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治安系学生会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图侦系学生会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管理系学生会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技术系学生会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轨道系学生会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警体部学生会 | 否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铁道警察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铁道警察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铁道警察学院学生联合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和上级学联双重具体指导下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学生团体自治群众组织。
第二条 铁道警察学院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章程依据并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加强对广大青年学生的政治引领,及时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团结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
第三条 学生会宗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严格按照“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建设标准,不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广大青年学生的政治引领,积极发挥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青年学生服务。
第四条 学生会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方针和政策,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践行“至诚、至公、敏学、笃行”的校训和传承发扬学院对党忠诚的革命精神、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
(二)主动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根据学院办学规划和人才培养要求,遵循警务化管理要求,结合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要求以及学生成长特点和需求,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公益、文化交流等各类活动,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具有公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学生警务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为推动学院办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发挥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听取、收集广大同学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给学院有关部门,增强与广大同学的沟通、联系,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学院各民族同学之间的团结,为维护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加强校际间的沟通与交流,展示铁警学院青年学生的良好形象。
(六)坚持从严治会,增强学生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警察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争作广大同学的表率,实现学生干部全面发展。
第五条 学生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 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以本章程作为工作依据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学生在注销学籍时失去会员资格。
第八条 学生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由学生会骨干成员代为行使权力,并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第九条 会员根据章程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勤奋学习,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诚实守信,积极进取,乐于助人,甘于奉献,不断提高自身警务综合素质和品德修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努力使自己成长为适应时代发展合格的共和国预备警官。
(四)支持学生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强化学生会内部团结,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自觉为学生会争取荣誉。
(五)密切关注学校动态,深入学生日常生活,积极了解广大青年学生的利益需求,与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十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学生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表决权,享有讨论、质询学生会工作的权利和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干部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四)会员在学生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学生会提供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学生会帮助解决,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一条 会员应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学生会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无权剥夺会员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校级学代会召开周期不超过2年,召开时间视学校的具体情况而定。特殊情况下,经学院党委审议批复后,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各系学生分会学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学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方可召开。学代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在不召开学代会年度,应每年至少召集1次会议。
第十三条 学代会代表经区队团支部推荐、系学生分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系部、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院、系级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第十四条学代会的任务是: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及其他文件。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审议和表决有关提案,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 学代会代表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学代会。
(三)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章 组织架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模式。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学代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直接对学生会负责,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会议、调研、评议等活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十七条 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各系学生分会、团总支组织推荐,经各系党总支同意,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主席团探索实行轮值制度。
第十八条 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外代表学院全体学生和学生会,参与校际间交流活动。
(二)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三)围绕学生关注热点、焦点事项,开展调研、考察、讨论等。
(四)考核评议学生干部任职履职,提议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五)组织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六)领导下属各工作部门的日常工作,协调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
(七)其他应由主席团执行的事项。
第十九条 主席团轮值过程中,由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主持日常工作。执行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代理该执行主席主持工作。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因毕业或其他原因造成主席团等人员空缺时,可在院团委的指导下按照相应程序增补。
第二十条 学生会各工作部门是学生会处理日常事务、开展各项活动的常设机构,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职务。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办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协调青年志愿者协会,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坚持“因事用人、事完人散”原则。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各工作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立相应工作部门,目前设置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社团部、生活权益部六个部门。如需对原有部门设置进行调整时,由主席团提出议案和具体方案,报请学校团委审议决定;或由校团委根据工作要求,指导学生会进行调整,规范设置。
第二十三条 各工作部门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一)执行本章程,执行学代会和主席团会议的决定和制定的其他文件。
(二)以本章程为指导制定部门规章制度。
(三)向主席团会议提出关于学生会工作的议案。
(四)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校园文艺、警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培养训练、学术论坛、科研竞赛、警察体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五)组织开展学生维权服务活动。
(六)组织开展校际、地区学生交流活动。
(七)指导各系学生分会相应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学生会的政治建设,发挥学生会在培养学生警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作用,一般由院团委根据分工,安排专职团干部担任学生会秘书长,学生会秘书长代表院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 学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各系学生分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本系学生的群众组织,受各系党总支领导,并接受系团总支和院学生会的双重指导。系学生分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应由各中队、区队、团支部推荐,经系团总支考察同意,并报系党总支审核确定。
第二十六条系学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代表名额依照各系学生分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记。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系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
第二十七条 各系学生分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院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制定并报院学生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各系学生分会职责:
(一)积极全面地落实学校和院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加强各系学生分会间的交流与沟通。
(二)结合本系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积极开展丰富本系学生课余文化生活的各项活动。各系学生分会拟定的各类活动的申请及策划方案经系团总支审核后组织实施,并报院学生会备案,活动范围及条线受校学生会统筹指导。
(三)定期向院学生会汇报工作,并接受工作指导、考核。
(四)收集各系同学的意见和需求,并按照内容、渠道,及时向本系和上级学生会组织或有关部门反映。
(五)各系学生分会主席团指定人员定期参加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级以上例会。
第二十九条系学生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院学生会报告整体工作及提出意见建议。如有机构变动和重要人员调整,须经系团总支、党总支等审批确认后,报院学生会审备案。
第六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面向全院广大学生进行公开选拔。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院级学生会原则上不超过40名,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各工作部门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部门负责人由部长1名、副部长1至2名组成。系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第三十二条院学生会工作部门主要成员由系团总支部、学生党支部推荐,或征求系团总支、系党总支意见后,由学生工作部(团委)审核确定。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40%。
第三十三条校、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政治过硬、品德良好、作风扎实、自律严格、群众基础好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模范表率作用发挥好。
第三十四条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第三十五条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努力刻苦、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业成绩和警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系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第一学期选拔任用主要根据军训综合表现作为重要参考。未参加或未完成新生军训暨入学教育工作的,不得参加选拔。
第三十七条 加入学生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履行成员义务,执行学生会决议,经选拔、培训、考察合格后可成为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三十八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考核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条 学生会公章用于文件和凭证时即代表铁道警察学院学生联合会之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一条 学生会公章按相关规定刻制而成,由学校团委统一管理。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章程规定的会员,视其情节由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对行为已构成违反学校校规校纪的,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铁道警察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龙腾 | 共青团员 | 侦查学系 | 2020级 | 45 | 否 |
2 | 丁松巍 | 共青团员 | 侦查学系 | 2020级 | 90 | 否 |
3 | 卯梦蝶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30 | 否 |
4 | 赵佳琦 | 共青团员 | 侦查学系 | 2020级 | 55 | 否 |
5 | 邹鑫源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119 | 否 |
6 | 刘家成 | 共青团员 | 图像与网络侦查系 | 2020级 | 93 | 否 |
7 | 王晋磊 | 共青团员 |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 | 2020级 | 24 | 否 |
8 | 罗屹杉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110 | 否 |
9 | 汪灵俊 | 共青团员 | 刑事科学技术系 | 2020级 | 70 | 否 |
10 | 丁治方 | 共青团员 |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 | 2020级 | 20 | 否 |
11 | 刘泳泽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89 | 否 |
12 | 王馨杭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80 | 否 |
13 | 郭兴宇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44 | 否 |
14 | 徐振棋 | 共青团员 |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 | 2020级 | 30 | 否 |
15 | 王子烨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58 | 否 |
16 | 郭子敬 | 共青团员 | 侦查学系 | 2020级 | 92 | 否 |
17 | 邵建楠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70 | 否 |
18 | 施博浩 | 共青团员 | 侦查学系 | 2020级 | 67 | 否 |
19 | 刘致葱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118 | 否 |
20 | 戴一璠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99 | 否 |
21 | 赵振赫 | 共青团员 | 侦查学系 | 2020级 | 32 | 否 |
22 | 陈忠鹏 | 共青团员 | 刑事科学技术系 | 2020级 | 85 | 否 |
23 | 宋舸飞 | 共青团员 | 刑事科学技术系 | 2020级 | 55 | 否 |
24 | 宋佳杰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111 | 否 |
25 | 杨景元 | 共青团员 | 图像与网络侦查系 | 2020级 | 33 | 否 |
26 | 李东晨 | 共青团员 | 图像与网络侦查系 | 2020级 | 34 | 否 |
27 | 黄倩欣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51 | 否 |
28 | 李佳睿 | 共青团员 | 侦查学系 | 2020级 | 68 | 否 |
29 | 金彦池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79 | 否 |
30 | 蒋添添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78 | 否 |
31 | 张博涵 | 共青团员 | 图像与网络侦查系 | 2020级 | 88 | 否 |
32 | 陈立章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120 | 否 |
33 | 王玄尼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45 | 否 |
34 | 井轶霏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41 | 否 |
35 | 董伟涵 | 共青团员 | 公安管理学系 | 2020级 | 21 | 否 |
36 | 吴起瑶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31 | 否 |
37 | 唐湘杰 | 共青团员 | 治安学系 | 2020级 | 66 | 否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一、为正式注册学籍的铁道警察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
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利益和荣誉。
四、勤奋学习,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诚实守信,积极进取,乐于助人,甘于奉献,不断提高自身警务综合素质和品德修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努力使自己成长为适应时代发展合格的共和国预备警官。
五、支持学生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强化学生会内部团结,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自觉为学生会争取荣誉。
六、密切关注学校动态,深入学生日常生活,积极探索学生的利益需求,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根据《铁道警察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规定,铁道警察学院学生联合会拟定设主席团成员5名,现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6名,差额1名。产生办法如下:
主席席团候选人应由各系学生分会、团总支组织推荐,经各系党总支同意,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主席团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铁道警察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铁道警察学院第八届学生联合会主席团由铁道警察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经报郑州市团市委和学院党委批准同意,铁道警察学院第八届学生联合会主席团由5名成员组成,实行差额选举。
四、铁道警察学院第八届学生联合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由各系学生分会、团总支组织推荐,经各系党总支同意,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一次进行,选举用一张选票,即《铁道警察学院第八届学生联合会主席团选票》。
六、大会选举设监票员2名,监票员对选举全过程负责。监票员从第七届学生联合会干事中推荐,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通过。
七、大会选举设计票员2名,计票员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通过。计票员的工作受监票员的监督。
八、投票人赞成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在该候选人姓名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的画“×”;弃权的不做任何符号;如有另选人,可在候选人姓名右面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及班级,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
九、选票应一律用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求准确,字迹清晰。凡是书写不清楚或不合乎规范的选票作废。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大会选举投票时,监票员、计票员先投票,随后全体代表按顺序投票,选票必须由投票人亲自投入票箱。
十二、投票结束后,由计票组清点票数,并将清点结果报大会主席团。收回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二、到会的正式代表总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可进行。按得票多少确定选举结果,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十三、因故未能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四、投票选举后,先由总监票员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和本次选举是否有效,然后由主席团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报告计票结果和对外公布名单时,当选的铁道警察学院第八届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按候选人员名单为序排列。另选他人的得票数少于5票的不在大会公布。
十五、本次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商讨确定。
十六、本次选举办法经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为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全院青年学生传承铁警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促进全面发展,提高服务青年学生能力和水平,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奋斗警色青春,积极为学院建设发展作贡献,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铁道警察学院学生会章程》,经报学院党委、上级学联批准,12月12日,我校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在实验楼七楼学术报告厅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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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大会举行了开幕式。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荣胜出席,学生工作部党总支、学生工作部(团委)有关负责同志,各系部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和160余名学代会代表参加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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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现场庄严肃穆,会场周围悬挂着反映我院青年学生的奋进心声标语: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公安姓党,奋斗青春;忠诚警色最耀眼,奋斗青春最绚丽,团结青年为学院建设发展努力奋斗!一条条激荡人心的大会宣传标语鼓励引导着全校青年学生在筑梦、追梦、圆梦从警求学生涯中,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信念,激励和鼓舞青年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努力在推进学院建设发展中多练本领、多做贡献。
大会在激昂奋进的齐唱《国歌》声中拉开帷幕。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荣胜代表学院党委作讲话。他首先代表学院党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学生会组织做出的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院学生会组织是我院广大青年学生开展政治引领、组织凝聚、实践服务、权益维护等职责职能的学生自治群众组织,是学院党委深入联系同学们的重要桥梁纽带。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政治建校、民主治校的集中体现,是办学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具体行动。随即,他代表学院党委向学生会组织及全校青年学生提出了三点希望:
一是牢记职责使命,让青春在新时代绽放光彩。学生会组织要团结青年学生强化思想引领,熔铸忠诚警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前进方向,切实筑牢忠诚警魂。要强化凝心聚力,当好桥梁纽带,及时将与学生相关的各项工作通报给学生,将学生的需求和想法通过合规的程序和有效的方式反映给学院,为构建和谐校园作贡献。要强化服务保障,维护学生权益。不断加强与广大同学的密切联系,为同学们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切实维护广大同学利益。要强化以文化人,丰富校园文化。充分发挥忠诚广场、文化广场的育人功能,创新载体,打造精品校园文化活动,促进校园文明建设。
二是夯实从警根基,让能力在奋斗中枝繁叶茂。要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坚持“四个铁一般”标准,切实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练就实战本领。要加强专业课学习,树牢法治思维,苦练公安基本功,努力成长为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要涵养品德修为。要继承和发扬学院对党忠诚的革命精神、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竭诚服务同学、服务大局。要锤炼纪律作风。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对标对表学院“全面从严、常管长严、一严到底”要求,以过硬的纪律作风,展现预备警官良好形象。
三是强化组织建设,让活力在改革中散发芬芳。要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加强党建引领,团结引领全体同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对学生会建设发展的规划和指导,持续提升学生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好干部队伍,按照学生骨干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标准,加强学会会组织政治能力、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等,团结带领全体同学积极参与学院建设发展练本领、长才干、作贡献。他要求全院各级学生会组织要以此次学代会的召开为契机,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增强新优势、实现新突破,追求新作为、成就新梦想,用智慧与力量奋力谱写铁道警察学院更加灿烂的篇章。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同志赵江辉向大会致辞,对学院学生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肯定,希望学生会的建设能继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深化改革,以大会的召开为新的起点,勇立潮头,不断增强引领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以时代为卷,用奋斗之笔谱写出铁警青年们的青春之歌。
学院学生联合会主席团代表、治安学系2019级二中队六区队颜文琪同学作了《铁道警察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从“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忠诚信仰根基;多措并举搭建平台,育人效果显著提升;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深化学生会改革”三方面总结了过去工作中不辱使命,坚守初心取得的工作成绩;从“聚焦政治引领,践行初心使命;坚定改革方向,实干绘就蓝图;强化服务力建设,助力学院建设发展”三个方面报告今后工作重点和任务。
开幕式在奏唱《中国人民警察警歌》中结束。
在分组讨论阶段,按照大会既定议程安排,全体与会代表和列席指导教师代表组织与会人员,讨论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讨论学习了王荣胜副院长在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上开幕式的讲话;讨论审议了《铁道警察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铁道警察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题案工作报告(草案)》《铁道警察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对学院发展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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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召开全体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学生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审议了选举事宜和具体内容,并对新一届主题团成员进行了选举。选举前,通过播放主席团候选人简介视频后,确保代表们对候选人的情况更加熟悉。在选举中,每一位学生代表都庄重地投出了自己的选票。经过民主投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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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上,图像与网络侦查系团总支书记李坤明代表各系分团宣读审议决议。新当选的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代表王子烨同学作了表态发言,警体部团总支书记陈龙宣读了《铁道警察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倡议书》。
最后在人民警察警歌中,铁道警察学院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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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号召,全校学生组织和全体青年学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深化党史教育学习、推进“铸忠诚、强作风、建铁军”主题教育中,强化“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标准,传承铁警学院“五种精神”,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当任,在政治忠诚上做表率、在专业学习上做表率、在严明纪律作风上做表率、在工作能力提升和增强贡献力上做表率、在带头引领榜样示范上做表率,积极服务学院建设发展大局,用优异成绩续写新时代学生会组织青春之歌,用忠诚的警色为从警生涯绽放警彩,用奋斗的青春为学院发展作出贡献。
此次大会既是学院学生会工作的新起点,也是我院学生民主生活的新征程。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必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向上的姿态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聚焦根本任务,强化政治建设,学习新思想,锤炼真本领,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持续组织凝聚全校青年学生以实际行动奋力迎接教育部本科办学水平评估、深化推进学院综合改革和争创重点公安院校,为铁道警察学院谱写出更加华美的新篇章。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铁道警察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学生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如下:
(一)大会规模
铁道警察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5276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60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3%。其中校级学生组织成员32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20%。各系学生代表128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80%。
(二)资格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且为共青团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应学生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名额分配及生产办法
代表经区队团支部推荐、系部学生会选举产生。其中侦查学系代表20人;治安学系学生代表20人;图像与网络侦查系代表20人;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学生代表20人;刑事科学技术系学生代表20人;公安管理学系学生代表15人;警体部学生代表13人。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武迪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孙华伟 | 是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河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nxlmsc@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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