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分行取暖煤采购项目公开询价
葫芦岛分行取暖煤采购项目公开询价
葫芦岛分行取暖煤采购项目公开询价
(招标编号:LNZB02-GCZ2021-229-07/A********1H********)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分行取暖煤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708,800.00 元(不含增值税),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 岛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分行取暖煤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分行取暖煤采购项目公开询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分行取暖煤采购项目公开询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 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正常经营,具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所投产品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 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 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包 件)的采购。
7.供应商须提供经检测部门出具的投标货物的质检报告,且报告在有效期内。
8.供应商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时间不少于 1 年(以营业执照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01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500 元 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20 房间或将材料发送到 lngczbgs220@163.com 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1 月 07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1 月 07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一、采购内容:块煤 443 吨 使用单位:绥中支行、兴城支行(除高家岭分理处)、建 昌支行和南票支行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 10 家网点。
二、交货时间、频次、交货地点及供货方式:确保签订合同 3 日内将取暖煤足量运送到指定 各网点;交货频次按照各网点实际需求;交货地点为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分行指定各网点, 并且二次搬运到指定地点。
三、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 万人民币。
四、招标控制价:1.单价控制价 1600 元/吨(不含增值税) 2.总价控制价:;800,944.00 元(含增值税)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
联 系 人: 唐晓帆
电 话: ***-********
电子邮件: lngczbgs2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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