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达孜区章多乡高标准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拉萨市达孜区章多乡高标准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BHXZZ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达孜区章多乡高标准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拉萨市达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达发改项审字【2020】1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LS*******。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达孜区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拉萨市达孜区章多乡高标准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拉萨市达孜区章多乡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将对达孜区章多乡孜莫则村现有1座生猪养殖场进行建设,将建成1座基础母猪规模为500头,年出栏量9000头生猪规模的高标准养猪场。总建筑面积15174.01㎡,全部为地上建筑,其中:各类猪舍9116.14㎡,包括保育舍、怀孕舍、育肥舍、分娩舍、分娩配种舍、公猪+后备舍等;生活配套建筑3211.56㎡,包括培训办公楼、食堂、库房、宿舍、工作间、门卫等;生产辅助建筑2004.31㎡,包括出猪台、赶猪通道、配电房及发电机房、对接房、水泵房、环空设备房等。室外工程包括:围墙908m,厂内道路硬化面积4518㎡。以及栏体设备、料线设备、环控设备、漏粪板、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消毒设备等附属设备。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4.1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
2.4.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4.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拉萨市达孜区章多乡高标准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4.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质量要求:
2.5.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1.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2017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
3.1.4 2017、2018、2019年,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5 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藏建招【2020】58号文件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进行在藏备案和项目备案,报名期内备案有效。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第3.1.1~3.1.6条的要求。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相关票据,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投标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拉萨日报》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达孜区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扎西德吉
招标代理: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纳金路宏发尼盛峰誉小区5栋1单元10楼1号
联系人:聂女士
电话:186*****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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