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_劳务派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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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劳务派遣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介绍: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_劳务派遣项目
二、资金来源:呼玛县财政资金。
预算内资金:2,333,540.00元。
三、服务期限: 12个月。
服务地点:呼玛县呼玛镇内。
四、服务内容:劳务派遣,本次招标服务项目环卫人员65人,垃圾清运人员5人,会计人员1人,政工人员1人,大型运输车辆司机人员3人,农用车司机人员7人,亮化维修人员1人,垃圾厂更夫人员2人,详见(附件1.)项目要求。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供应商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5.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劳动派遣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2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9年12月-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5.6、与采购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8.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资金来源
呼玛县财政资金
七、招标人
呼玛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八、供货时间
服务期限12个月
九、服务地点
呼玛县呼玛镇
联系人:康先生电话:138*****002
附件1.
项目要求
派遣人员人数及应发工资如下:
1、环卫人员65人,每人每月1750元(包含误餐补助300元)。
2、垃圾清运人员5人,每人每月4569元。
3、会计人员1人,每人每月3500元。
4、政工人员1人,每人每月2500元。
5、大型运输车辆司机3人,每人每月2900元。
6、农用车司机7人,每人每月2000元。
7、亮化维修人员1人,每人每月2000元。
8、垃圾厂更夫2人,每人每月1500元。
共计85人。
竞标时,聘请人员工资须按照以上金额和人数计算报价,否则竞标无效。
标签: 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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