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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四医院院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福州市第四医院院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第四医院院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已由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关于福州市第四医院院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批复》榕卫规划【2020】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第四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海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8376.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86.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0.89万元,预备费398.8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精神科病房大楼(A栋)、门诊综合楼(科研办公综合楼)及其供应室、综合病房楼、门卫、连廊二次装修及安装智能化工程(含视频监控、门禁系统、测温、安检系统、综合布线及电视系统、病人定位系统、智能监护系统、呼叫对讲系统、智能化及弱电设备专网等)、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改造工程、医气工程(管道部分)、空调及通风工程、抗震支架工程、UPS电源、室外广播、新门诊大楼(仅含消控室、通信机房、电视机房、网络机房处设备),室外总体(含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监控系统、室外广播系统、计算机网络外网、室外人员定位系统、室外医气管道、总平给排水、室外喷淋管道),园林景观及绿化工程等;内容为:包括不限于福州市第四医院院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540,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0。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31 09:00:00至 2022-01-07 17:00:00 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02-10 09:45: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2-10 09: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第四医院)
地址:福州市南二环路 451 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电话:****-********,传 真:/
联系人:傅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海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8AB,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电话:****-********,传 真:/
联系人:王孝辉、苏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1001室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保证金咨询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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