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资阳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2022年资阳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2022年资阳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资阳财采计[2021]121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资阳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1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4时30分
延期开标时间:2022年1月6日14:30
延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月6日14:30
二、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第30页第四章第四条第(二)款第2项,原文件内容为“2、通过民政局与社会组织共同努力,2021 年成为工作优良县(市区)。”
现更正为“2、通过民政局与社会组织共同努力,2022年成为工作优良县(市区)”。
2、磋商文件第30页第四章第四条第(二)款第3项,原文件内容为“3、2022 年打造五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 1 个,每年新增 10%,三年计划内共打造 3 个五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
现更正为“3、2022年打造五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 1 个。”
3、磋商文件第30页第四章第四条第(二)款第4项,原文件内容为“4、项目团队内基层社工站人员中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持资格证书者占比逐年提高,2021年不低于30%,每年新增 10%。”
现更正为“4、项目团队内基层社工站人员中具有社会工作教育背景或持资格证书者占比逐年提高,2021年不低于30%,2022年要确保为不少于40%。”
4、磋商文件第30页第四章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原文件内容为“5、专业服务时长在全年工作时长中的占比逐年提高,2021年不低于 30%,每年新增 10%。”
现更正为“5、专业服务时长在全年工作时长中的占比逐年提高,2021年不低于 30%,2022年要确保为不少于40%。”
5、磋商文件第44页,附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原文件内容为“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7、8、9月或者8、9、10月,季度报税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9、10、11月或者10、11、12月,季度报税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调整内容的详情请至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本项目答疑文件,请各供应商依据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盛扬电话:****-*******
2、采购人名称: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民福路6号
联系人:汤先生邮编:413000
电话:138*****236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昌富城上城二栋二单元403室
联系人:盛扬邮编:413000
电子邮箱:********@qq.com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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